United-States
在成為美國居民之前,我應該使用什麼作為購買股票的成本基礎?
我在澳大利亞持有一些股票 14 年零 4 個月,在那段時間享受了一些健康的長期資本收益。
最近,我根據實質性存在測試成為了美國稅務居民(在此之前,我從未成為美國稅務居民)。
我在成為美國稅務居民後 10 天賣出了上述股票。
是否可以使用我成為美國居民時的市場價值來計算成本基數以用於稅收目的?還是 14 年前的原始成本基礎?
您是否知道任何涉及資本收益情況的公開文件,其中大部分收益發生在成為美國居民之前?就我而言,在該資產的 99.8% 的擁有時間內,我不是美國居民。
對不起,你不會喜歡這個答案。您應按原始成本計算資本利得稅。10 天前你有機會避免這種情況,但看起來你錯過了那個視窗。
移民美國的非居民外國人的稅務規劃一文是關於居民外國人、稅務和移民規劃的:
關鍵報價:
移民前稅務規劃通常無法在居住開始日期之後完成。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您應該在成為納稅居民之前出售股票。您也可以立即回購股票,為美國稅收目的建立新的成本基礎。
另一篇名為Pre-Imigration Tax Planning的法律文章有一個適用於您的情況的範例:
例如,X 先生多年前購買了一處房產,並為此支付了 100,000 美元。在他計劃成為美國稅務居民之日,該房產價值 1,000,000 美元。如果 X 先生在搬遷到美國之前沒有提高房產的成本基礎並在之後出售房產,他的出售收益將是 900,000 美元。該收益將適用美國最高的所得稅稅率(近 40%)。然而,如果計劃得當,X 先生本可以為出售房產所獲得的收益繳納 0 美元的美國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