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ed-States

如果我最終打算申請永久居留權,我應該申請 1040 還是 1040NR?

  • March 30, 2018

我持有 F1 簽證,持有 OPT 身份,在美國的一家公司工作。通常,如果 F1 簽證學生沒有通過實質性存在測試,他們有資格獲得 1040-NR 至少 5 年。但是,根據IRS 網站,這條規則似乎有一個警告。

實質性存在測試的例外情況 更密切的聯繫

外國學生例外 僅回答以下問題:

您打算永久居住在美國嗎?

您是否已採取任何措施將您的美國移民身份轉變為永久居留權?

您在美國逗留期間是否充分遵守了美國移民法的學生非移民身份?

在美國逗留期間,您與外國的聯繫是否比與美國的聯繫更緊密?

如果您對上述前兩個問題的回答為“否”,而對上述最後兩個問題的回答為“是”,那麼即使您已通過實質存在測試,您仍有理由聲稱您仍然是非居民外國人。要在所得稅申報表上為學生申請例外,學生應在其 1040NR 或 1040NR-EZ 表格中附上表格 8843,豁免個人和有健康狀況的個人的聲明。進一步討論請參閱“外國學生實質性存在測試的更緊密聯繫例外”。

網站上列出的粗體問題讓我感到困惑。我還沒有申請綠卡,但我打算在拿到 H1B 簽證後的幾年內申請。如果我現在選擇送出1040NR,會不會影響我以後的綠卡申請?與外國保持更密切的聯繫究竟意味著什麼?

在 2016 年之前的 5 個日曆年中,您是否已經作為學生、教師或實習生獲得豁免?如果不是,則您在 2016 年處於學生身份時屬於豁免個人,並且您引用的條款不相關。

只有當您希望在 5 年後仍然是豁免個人(通常情況並非如此)時,您才需要與外國建立更密切的聯繫。在這種情況下,打算成為永久居民會阻止您與外國建立更密切的聯繫。

以您在納稅申報表涵蓋的年份的身份送出。

如果您的狀態發生變化,您可能需要為部分年份送出某種按比例分配的回報,但這遠遠超出了我的專業知識。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75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