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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W-4 代扣代繳預繳稅款,而不是按季度付款

  • June 8, 2017

我目前在我的大學有一份固定工作,占我年收入的 2/3。我還兼職做契約工,還有一些小額投資紅利和利息支付(每年約 500 美元)

承包工作極其零星;例如,在暑假期間,我有更多的時間從事契約工,因此契約收入也更多。

我想知道的是*,我是否可以根據我的大學工作調整我的 W-4,以簡單地從每張工資單中扣除更多,而不是必須送出季度付款*。從我對IRS Publication 505的閱讀來看,這似乎是一個允許的解決方案,因為如果做得好,我應該能夠使我的總欠稅低於 1000 美元。

有沒有人有過從另一份工作的 W-4 中扣留而不是按季度付款的經驗?我應該只按季度付款嗎?

是的,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事,而且效果很好。只是不要因為每年 6 月、7 月、8 月和 9 月去調整你的預扣工資而讓大學的工資辦公室太生氣了!在夏末做這件事,那時你可能已經收到了當年的大部分契約收入,並且你對來年的稅單有一個相當好的估計。在估算應繳稅款時,不要忘記在您的契約收入中包括社會保障稅和醫療保險稅(員工的份額和雇主的份額)。

通過工資扣除支付估計稅款的好處是,所有稅款都可以算作是在四個相等且及時的季度估計稅款中支付的,無論這些錢是什麼時候從你的大學薪水中實際扣留的。您可以(如果您願意,並且從大學獲得豐厚的薪水,嘿嘿)只需從您今年的最後一份薪水中預扣您契約收入的所有應繳稅款!但是,無論您是在 8 月還是 12 月增加預扣稅,請記住在收到當年的最後一份薪水後將其改回,以便明年的預扣稅以更溫和的速度開始。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0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