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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在錯誤年份的 W-2 上報告了 ESPP 普通收入

  • July 19, 2017

我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出售了一些員工股票購買計劃股票。據我了解,銷售的普通收入部分應該在我的雇主的 2014 年 W-2 表格上報告,但沒有。該交易是在 2014 年的 1099-B 表格上報告的。我在 2014 年的納稅申報表上計算並報告了銷售的普通收入部分。這些股份是在 2014 年 7 月收購的,也就是出售它們的同一納稅年度。

在我的 2015 年 W-2 表格中,該銷售的普通收入包含在方框 1 的應稅工資中。我聯繫了我的雇主,他只是回答說收入在收到的那一年應納稅,這似乎並不適用對於這種情況,因為它是估算的收入,而不是支付的工資。

我應該繼續敦促我的雇主簽發更正的 W-2 嗎?如果沒有,我該怎麼辦?

更新(儘管實際上我可能是唯一遇到這種情況、注意和關心的人):

我多次致電 IRS 現場人工支持熱線,最終明確告知他們沒有接受過此類問題的培訓。

我被引導到 525 號出版物,我看到它明確指出:

您的雇主或前雇主應在表格 W2 的方框 1 中將普通收入作為工資報告給您,並且您必須在 1040 表第 7 行報告此普通收入金額。如果您的雇主或前雇主沒有向您提供表格W2,或者如果 W2 表格不包括方框 1 中的普通收入,您仍必須在 1040 表格第 7 行中將普通收入作為工資報告,用於股票出售或其他處置的年份。

因此,很明顯,該收入在 2014 年應納稅。

我可能需要/能夠送出 4852 表格,用 2015 年的修正申報表代替 W-2 表格。

更新 2:美國國稅局接受了我修改後的 2015 年申報表,並通過紙質支票簽發了退款,包括一些利息(應納稅)。

根據您問題中的陳述,您認為它應該出現在 2014 W-2 中,但它包含在 2015 W-2 中。

如果您是正確的,那麼您是在要求他們更正兩個 w-2 表格:2014 表格和 2015 表格。您還必須送出 2014 年的 1040-x 表格以更正去年的稅表。您必須在送出該文件時支付額外的稅款,並且可能會產生罰款和利息。

但是,如果您在一年的最後一天指導他們,那麼交易很可能實際上是在第二年發生的。您將不得不查看該帳戶的文書工作,以了解預期的延遲時間。您還應該能夠從帳戶歷史記錄中查看實際發生的時間以及資金何時記入您的帳戶。

或者你可以在今年繳稅。如果結果沒有真正的差異,這可能是最好的。

現在,如果您在去年沒有相應的稅務報表的情況下將銷售額添加到您的稅款中,那麼情況會更加複雜。美國國稅局最終可能會標記出這種差異,所以你可能不得不調整去年的申報。

您提到報告此次銷售的 1099B 是 2014 年的,這意味著您在 2014 年獲得了收益。

我懷疑發生的事情是雇主在下一次可用的薪水上報告了這一點,因此在 2015 年期間報告了這一點。如果這最終對您來說是一個重大差異,我認為雇主需要糾正兩個 W2,因為您實際上在 2014 年收到了這筆錢。但是,如果您的差異不大,我會將其保留為請記住,至少幾天后經紀人的報告到達時,雇主才會知道您的 ESPP 銷售情況。如果你在 12 月 31 日賣出,你會讓雇主很難正確記賬,因為經紀人的報告會在明年到達。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6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