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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 IRA 和 Roth IRA 的資本損失可以用來抵消應稅收入嗎?

  • June 11, 2012

對於傳統的 IRA 和 Roth IRA,資本損失是否可以用於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如果沒有,在退出傳統IRA和Roth IRA時,資本損失現在可以用來抵消應稅收入嗎?

謝謝!

針對 JoeTaxpayer 的評論和 OP Tim 的附加問題進行了編輯。

為了補充和澄清 littleadv 所說的內容,並回答 OP Tim 的下一個問題:

  • 就 IRS 而言,您最多擁有每種類型(傳統、羅斯)的個人退休賬戶,儘管每個 IRA 中的資金可以投資於盡可能多的不同託管人(經紀人、銀行等)和不同的投資你喜歡。因此,您每年可以貢獻的最高 5000 美元(老年人為 6000 美元)可以拆分並以您喜歡的任何方式進行投資,並且在以後幾年您從傳統 IRA 獲得所需的最低分配 (RMD) 時,您可以通過僅出售一項投資或多項投資獲得資金;IRS 所關心的只是分配給您的總金額至少與 RMD 一樣大。一個重要的推論是

您的 IRA 中的餘額是各個託管人在 IRA 賬戶中為您持有的所有投資價值的總和。

  • 在從您的 IRA 的每筆投資中提取每一分錢並分配給您之前,IRA 不會有任何損失,從而使您的 IRA 餘額為零。只要你有一個積極的平衡,就沒有損失:一切都必須出來。
  • 在您的 Roth IRA 的最後一次分配之後(清空您的整個 Roth IRA 的那個,無論它在哪裡投資並將您的 Roth IRA 餘額(見上面的定義)減少到零),總計您收到的所有金額作為分配從你的羅斯愛爾蘭共和軍。如果這少於您向 Roth IRA 供款的總金額(這包括來自傳統 IRA 或 Roth 401k 等的展期,但包括您在 Roth IRA 內重新投資的 Roth IRA 收益),您有可在附表 A 中作為雜項扣除額扣除的損失,但受 2% AGI 限制。這 2%不是上限 (從某種意義上說,您的 AGI 不能超過 2% 可以在此類別中扣除)而是一個門檻值:您只能扣除雜項扣除中超過 AGI 2% 的任何部分。沒有多少人的雜項扣除總額超過其 AGI 的 2%,因此他們最終無法扣除此類別中的任何內容。
  • 如果您曾經因為沒有資格進行可扣除供款(收入過高、工作中的養老金計劃覆蓋等)而對您的傳統 IRA 進行了不可扣除的供款,那麼所有這些供款的總和就是您在傳統 IRA 中的基礎。請注意,您的免賠額供款(如果有)不是基礎的一部分。 上述規則也適用於您在傳統 IRA 中的基礎。在您的傳統 IRA 的最後一次分配(清空您的所有傳統 IRA 賬戶並將您的傳統 IRA 餘額減少到零的那個)之後,總計您收到的所有分配(不要忘記包括每個分配的非應稅部分代表基礎的回報)。如果總和低於您的基礎,您的損失可以作為雜項扣除在附表 A 中扣除,但須遵守 2% AGI 門檻值。
  • 您只能將現金存入 IRA 並從 IRA 提取現金分配。現在,正如 JoeTaxpayer 指出的那樣,如果您的 IRA 擁有股票,您可以通過將股票從您在經紀公司的 IRA 賬戶轉移到您在經紀公司的個人賬戶來進行分配。但是, 經紀公司向美國國稅局報告的分配金額是****轉讓時所轉讓股份的價值,(更一般地說,是從 IRA 轉出的財產的公平市場價值),這是您在所得稅申報表上報告的金額。這些股份的任何資本收益或損失都保留在 IRA 內,因為您從 IRA 產生的股份的基礎(在您的個人賬戶中)是分配的金額。如果您在以後出售這些股票,您將獲得(應稅)收益或損失,具體取決於您出售股票的價格是否高於或低於您的基準。實際上,股份轉讓交易就像您出售了 IRA 中的股份,將收益作為現金分配,並立即在您的個人賬戶中購買了相同的股份,但是您節省了買賣的交易費用,避免了支付股票買賣價格之間的差價以及在執行賣出股份之間經過的微秒內的任何變化-Tim’s-IRA-account、distribute-cash-to-Tim,以及在 Tim’s-personal account 交易中購買股票。當然,您的經紀人可能會收取將股份所有權從您的 IRA 轉讓給您的費用。但重要的一點是 IRA 內的任何資本收益或損失都不能用來抵消您的應稅賬戶中的收益或損失。 IRA 內部發生的事情留在 IRA 內部。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5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