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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S 和 FTB(CA) 真的執行了錯過的“估計納稅”處罰嗎?

  • February 28, 2016

我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正式員工,每年都會收到 W2 表格。我於 2010 年從一個稅制簡單的國家搬到美國。這些年來,我還利用空閒時間交易股票並獲得額外收入(有時甚至每年高達 3 萬美元的額外收入)。

從 2010 年到 2013 年,我一直通過有執照的專業稅務律師報稅。她從未向我提及我有義務支付季度預估稅款。

儘管每年年底我都繳納了所有稅款(有時我什至不得不在年底向 IRS 繳納 6000 美元的少繳稅款),但 IRS 和 FTB 仍然沒有詢問過這個問題。

我應該擔心並採取積極行動並嘗試解決這個爛攤子,還是我可以等待訴訟時效生效?

我應該擔心並採取積極行動並嘗試解決這個爛攤子,還是我可以等待訴訟時效生效?

不,你不應該。

如果您送出了納稅申報表,報告了所有這些收益並正確繳納了稅款,那麼真的不會有太多的罰款。但收取這些罰款是各機構的責任(尊敬的 IRS 和 FTB)。在您送出納稅申報表後,美國國稅局最多有 3 年的時間來評估他們想要評估的任何內容。FTB有4年。如果他們不這樣做 - 訴訟時效就會生效。

當然,您總是可以自願並寄錢給他們。但你為什麼要?如果他們要求 - 付錢。如果他們不這樣做 - 保留它。

如果您“忘記”報告收益或繳納應繳稅款,情況會有所不同,但這些機構幾乎肯定會追捕您。對於罰款,尤其是在沒有真正納稅義務的情況下如此之小 - 他們可能甚至不會打擾。

無論如何,可能根本沒有任何處罰。您可能符合“安全港”規則

估計高收入納稅人的稅收安全港。如果您的 2015 年調整後總收入超過 150,000 美元(如果您已婚並單獨送出報稅表,則為 75,000 美元),您必須支付 2016 年預期稅款的 90% 或 2015 年報稅表上顯示的稅款的 110% 中的較小者,以避免估計的稅收罰款。

如果您的收入低於 150,000 美元,那麼安全港是目前的 90% 和去年的 100%。

也就是說,您實際上並不需要季度估算。如果您是受薪員工 - 只需相應地調整您的 W4 並從您的工資中扣除以支付您所有的納稅義務。這樣,您在送出納稅申報表時就不需要支付更多的錢。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60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