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s

企業可以報銷使用獎勵里程預訂的旅行嗎?

  • February 9, 2018

我們有一位員工使用信用卡(現金)和他的獎勵里程(Chase 積分)組合預訂了商務旅行。他現在要求退還門票的全部現金價值(2700 美元),而不是他的卡上為門票支付的金額(2400 美元)。

IRS 稅法是否合法/允許?

如果是自僱人士,只有 2400 美元可以申報為業務費用,300 美元是一項服務的折扣,因此與稅收無關。

我對上面的說法很有信心,也很有信心,如果你選擇報銷員工 2700 美元,只有 2400 美元是費用報銷,300 美元是繳納所得稅的,他們在這筆交易中賺錢,因為積分不是錢。

我能找到的最接近的 IRS 來源是IRS Publication 463,其中指出:

如果您有交通費用,那麼您可以扣除
在您家和商業目的地之間乘坐飛機、火車、公共汽車或汽車的旅行費用。如果您獲得了免費車票,或者由於經常旅行或類似計劃而免費乘坐,您的費用為零。如果您乘船旅行,請參閱前面的公約下的豪華水上旅行和遊輪,了解其他規則和限制。

雖然它沒有明確提到通過獎勵支付部分款項,但這個概念是相似的,你不能要求沒有實際成本的費用。同樣,您不能為捐贈的積分申請慈善捐款。相反,個人不會對收到的積分徵稅,您只是不能通過聲稱沒有實際成本的費用來雙重徵稅。

有大量非 IRS 來源表明無法將獎勵購買作為業務費用扣除,我相信會計類型可以給出更技術和更完整的答案。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9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