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
香港強制性公積金供款策略
我要搬到香港,並明白(幾乎)每個雇主和僱員都必須向強積金(強制性公積金)養老基金供款。
然而,最高供款水平非常低(來自雇主和雇主的 12,000 港元)。
這是所有可以做的嗎?香港人有否以私人計劃補充強積金?以稅收有效的方式做出更多貢獻的最有效方式是什麼?
當我 2004 年住在香港時,這在香港不是問題。
香港人不像現代西方國家的大多數公民那樣被徵稅。無需為自己的軍事防禦買單,也幾乎沒有社會安全網,在香港幾乎沒有稅收。
嗯,當我 2004 年住在香港時,家庭儲蓄根本不用擔心稅收。
2004年有:
- 沒有資本利得稅
- 對銀行賬戶或類似個人投資的利息不徵稅
- 沒有銷售稅(我離開時有關於未來增值稅的八卦)
有薪俸稅。我認為最高層大約是 10-15%。我認為零括號約為 200,000 港元。還有財產稅。而且汽油稅比世界上任何地方都高得多,但距離很短。可能是汽車也被徵稅,但頻繁的地鐵、公共汽車和眾多的計程車可以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強積金是在我離開前一兩年實施的。我記得媒體上的討論是,人們被迫為自己提供最低限度的退休儲蓄,以免依賴政府或慈善機構的支持。沒有什麼可以阻止一個人儲蓄更多,但額外儲蓄的金額可以存入其他賬戶,不受強積金賬戶嚴格的提款規則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