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離婚後一半財產共享(像美國這樣的國家)
聽說美國很多人都迴避結婚,因為害怕離婚會失去一半的財產。
這只發生在美國嗎?
為什麼這種資產分割成為美國的法律?
美國的每個州都有自己的離婚法。
您最有可能想到的是,包括加利福尼亞在內的幾個州是所謂的社區財產州,其中(有一些例外)**在婚姻期間獲得的資產在離婚的情況下被分割為 50/50,沒有一些婚前協議.
社區財產國家主要是那些被西班牙殖民並曾經使用西班牙民法的國家,其中包含了這一規則。
這不是美國的法律,有點誇張。離婚是由法院(或仲裁員)調解並由律師協助的協商資產分割。雖然絕對有可能以 50/50 的比例分割資產,但您可以通過事先協議保護進入婚姻的資產。
至於在婚姻期間獲得的資產,50/50的分割似乎並不合理,因為它是一種合夥關係。
我認為你被誤導了,很多人因為這個原因而避免結婚。問題的前提似乎無效。
這是一篇更詳細的文章:按州劃分的財產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