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

銀行聲稱我個人對小企業費用負責;儘管離開了公司?

  • December 1, 2016

不久前,我開了一家小型企業(合夥企業),並且是公司帳戶的簽名者。後來我離開了那家公司,另一位合夥人負責你有什麼,但顯然從未作為簽名者被刪除。此後,該帳戶已累積超過 100 美元的閒置費用,銀行要求我承擔個人責任。

這甚至合法嗎?我在這裡有什麼辦法嗎?

編輯:

我(諷刺地)也認為這個問題是題外話。如答案中所述:解決方案取決於簽署的內容,您的位置以及向銀行提供的記錄。我去看看我簽了什麼協議,但最後我可能只是付了費用,然後向我的老合夥人投訴。

開戶時你簽了什麼?當你離開公司時,你簽署了什麼來轉移這些責任?除非銀行有其他人負責的記錄,否則他們在向簽署文件的人開具賬單時是正確的。

當然,這也可能意味著您仍然可以訪問該帳戶,因此您的前合夥人應該非常積極地幫助您解決這個問題。

如果您需要法律意見,請在法律領域嘗試,或者(更好地)詢問您所在司法管轄區的真正律師。這超出了這裡的範圍。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7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