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

英國銀行是否應該遵守 2016 年 2 月 1 日的 SEPA BIC 截止日期?

  • March 4, 2016

我找不到更權威的引述,但 Wikipedia 對 BIC 這麼說:

在這些日期 [2016 年 2 月 1 日] 之後,IBAN 將足以辨識 SEPA 國家/地區的國內和國外金融交易賬戶,銀行將不再被允許要求客戶為受益人的銀行提供 BIC

截止日期延長了幾個國家,但不是英國。

到今天為止,我使用的兩家銀行仍然要求我指定 BIC 甚至銀行的名稱和地址,以便向海外匯款。他們是否違反了這些規定,如果是,我該怎麼辦?

非歐元區國家以歐元計價的付款截止日期為 2016 年 10 月 31 日。1

僅 IBAN 規則是歐洲法規 260/2012 中概述的 SEPA 法規的一部分。它包括幾個關鍵日期。僅 IBAN 交易的 2 月 1 日截止日期僅適用於歐元國家,因為非歐元國家特別豁免於其他截止日期:

正如歐洲支付委員會 (EPC)解釋的那樣

在非歐元國家,截止日期為 2016 年 10 月 31 日。實際上,這意味著從這些日期起,現有的國家歐元貸記轉賬和直接借記計劃將被 SEPA 貸記轉賬 (SCT) 和 SEPA 直接借記 (SDD) 取代.

歐洲央行網站確認了該日期。

請注意,SEPA 法規僅適用於以歐元支付的款項。

Experian 有一個方便的倒數計時器,並總結了英國銀行的責任:

對於歐元區的大部分地區,國內 SEPA(單一歐元支付區)於 2014 年 8 月成為現實。對於不在歐元區的歐元銀行賬戶,SEPA 截止日期將於 2016 年 10 月開始執行

從 2016 年 10 月起,將引入將影響來自英國賬戶的所有 SEPA 付款(包括跨境付款)的變化。在此之前,SEPA 付款指令要求付款人提供 BIC(銀行辨識碼)。從 10 月起,銀行必須接受僅包含 IBAN 的付款指令。


1 - 歐洲中央銀行,遷移到單一歐元支付區:關鍵事實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6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