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
為什麼美國銀行有時在某些文件中稱自己為美國銀行?
為什麼美國銀行有時稱自己為“美國銀行”?他們是兩個不同的機構負責不同的事情嗎?這對我來說總是很奇怪。
來自<https://secure.wikimedia.org/wikipedia/en/wiki/Banc>:
Banq(也稱為 Banc、banc-corp、bancorp 或 bancorporation)是對 bank 一詞的故意錯誤拼寫,但發音方式相同。它已被非銀行但希望以銀行身份出現的公司採用,並滿足對銀行一詞使用的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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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如果原公司被稱為美國銀行,那麼新的投資銀行實體可能被稱為美國銀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如果最初的公司被稱為曼哈頓銀行,那麼其保險業務可能被稱為“曼哈頓銀行保險”,其控股公司可能被稱為“曼哈頓銀行”。這種做法源於法律上的必要性:根據大多數州的法律,如果公司根據州或聯邦銀行法獲得了銀行執照,則只能在其名稱中使用“銀行”一詞。
因此,“美國銀行”是美國銀行的子公司,沒有適當的執照被稱為“銀行”。複雜監管的奇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