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

如果信託資金用於購買房產,如何確定欠信託的債務?

  • October 15, 2019

這個問題有點難以理解,所以讓我先介紹一些背景。假設 A 用自己的一些錢和 B 的貸款買了房子(利率低於他從銀行得到的利率)。A 人將房子出租以獲取租金收入,同時慢慢償還債務。與此同時,B 人去世,遺產金額分配給信託(但為簡單起見,我將其稱為 C 人)。

因此,C 人應該從 B 人那裡獲得遺產(不再是),而 A 人欠 B 人的債務。現在我的問題如下:

您如何計算 A 人欠 C 人的金額(考慮到租金收入用於償還債務)?A 人如何回報 C 人?租金收入應該直接歸還給C,還是A應該再藉一筆貸款來還清C的債務?

你讀。貸款協議。然後,您使用基本的財務數學計算給定利率的貸款還款計劃,並將已完成的付款應用到它。

租金收入用於償還貸款是完全不相關的事實。這就像從銀行提供的任何其他長期貸款一樣 - 有一個還款時間表,您可以將完成的付款應用到它上面。

A 人如何回報 C 人?

貸款協議中規定的方式。

租金收入是直接歸C還款還是A

那麼租金中沒有執行成本和維修費用嗎?有趣的出租就是這樣。我擁有一些,我必須一直左右支付費用。所以,不 - 你繼續按照協議付款。

還是 A 應該先借另一筆貸款來還清 C 的債務?

鑑於這筆貸款很便宜,會被歸為白痴類別嗎?用另一筆利率更高的貸款支付一筆貸款。他為什麼要這樣做,除非有法律要求盡快償還。堅持原來的約定。

(這是從英國的角度來看,通常需要注意的是,我不是律師,但我是幾份遺囑的執行人。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可能會遵循類似的原則)

四個演員不是三個

我們需要區分 4 個參與者,而不是 3 個: A - 借款人 B - 已去世的貸款人 C - 在 B 去世時創建的遺產受託人 D - 遺產的受益人

即使 C 和 D 是相同的實際人類,它們在法律上也是不同的。C 沒有繼承權——他們管理遺產。D 接受任何繼承。

沒有新的義務

基本原則是,B 的死亡不能對 A 施加新的義務。只有在貸款協議中有條款涵蓋 B 的死亡事件時,它才會影響 A 的義務。如果對這種可能性有明確的條款,他們還將定義要償還的金額。

假設 A 的貸款協議中沒有此類條款,A 完全有權在協議期限內繼續償還貸款。

因此,A 無需對貸款付款或租金收入進行估值。

受託人 C 將開設一個新的銀行賬戶,以將遺產的資產與他們自己的資產分開,而 A 將獲得新的銀行詳細資訊以向遺產付款。

貸款結算價值

可能有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價格,A 和 C 現在會同意以這個價格償還貸款——但這只是一個談判問題。

低利率意味著對房地產的貸款價值低於其標題價值。例如,如果貸款為 10 年 4% 的 00,000 英鎊,則每月固定還款額為 1,009 英鎊。如果市場利率為 8%,則 100,000 英鎊貸款的固定每月還款額為 c。1,199 英鎊。

按 10 年 8% 的利率計算,每月支付 1,009 英鎊對應於 84,183 英鎊的貸款金額,因此 C 可以合理地支付 84,000 英鎊的貸款。

如果現在現金對 C 的價值大於新借款對 A 的成本,那麼應該有一個價值範圍,雙方現在都樂於償還貸款。如果不是,那麼不是。

遺產稅估價

C 需要為繼承稅的目的評估來自貸款的未來收入流,並且在繳納稅款之前不能向 D 分配任何東西(如果租金收入很大並且佔遺產的很大一部分,則可能有可能分期付款但規則復雜)

估值方法需要為 HMRC 所接受——可能是在概念上類似於上述方法的淨現值——但(毫無疑問)對貼現率存在一些疑問。(如果貸款用 A 支付現金,價值只是收到的現金)。

獲得建議

對於 C 來說,這一切都非常複雜,以至於他們應該就可能是大筆資金的情況獲得法律和稅務建議。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15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