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閱讀蒙特利爾交易所網站上有關期權的文件,並看到以下聲明:
“但是請記住,買方和賣方都沒有義務看到他的期權頭寸直至到期。買方可以隨時以市場價格轉售他的期權,而賣方可以通過在目前溢價(結束交易與開始交易)。”
我正在尋找一些資訊來支持這樣一個事實,即期權作者可以通過回購他的系列來終止他的義務。
期權賣方通過買回期權提前平倉。如果你是買家,你不會被迫賣出,他只是找到一個願意做空的新人。
另一方面,期權買方可以提前行使,這可能會分配給不滿意的賣方。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7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