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
租賃車輛上的共同簽字人是否對損壞負責?
幾年前,我為我的姐妹車共同簽約。那是一輛租來的汽車。對於租賃的汽車,您必須支付您造成的所有損失。作為共同簽署人,我是否有責任為她造成的損害賠償?
是的。
當您共同簽署時,您接受了汽車的連帶責任(大概是因為貸方認為您的姐姐自己不夠值得信賴)。如果有損壞,貸方可以追究你們中的一個或兩個來支付損失。由於您是對財務負責的人,因此他們更有可能追隨您,因為您更有可能擁有想要保護的資金和良好的信用評分。
如果您的姐姐有能力支付損害賠償但不願意支付,您可以支付他們並在小額索賠法庭起訴她要求賠償。但大多數情況下,如果貸方不租給某人汽車,那是有原因的。而這個原因往往使人的判斷力得到證明——你不能從石頭上取血。
共同簽名人負責付款,付款是您的正確做法。至於從你姐姐那裡拿回你的錢,那可能很難,但我相信這是可能的。
你幫妹妹買車幫了她一個大忙。你幫了她一個更大的忙,在她緊急需要的時候給了她 3000 美元的貸款。人們希望她會為此而感激。如果她現在沒有太多錢,訴諸法庭對你沒有幫助,即使她可以,她也不太可能想還你。
如果你和她還有任何關係,我的建議是:
- 要求她支付她所能支付的最低金額,可能是每週 10-20 美元,直到她重新站起來。
- 她能幫你解決部分債務嗎?也許為您跑腿,清潔,保姆等。
我有兩種選擇的經驗,如果可能的話,我能給出的最好的建議是保持文明並保持良好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