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讓我成為自己汽車的第二擁有者

  • January 14, 2017

2016 年 1 月,在前男友的幫助下,我從位於佐治亞州的 Wilett honda South 買了一輛汽車。這是我的第一輛車,除了我的前任共同簽名者之外,我並沒有太多幫助,因為當時我沒有任何信用。在我們處理文書工作時,我多次詢問並告訴經銷商這是我的車,不是我們的車,我不會與他分享,我是為這輛屬於我的車付錢的人,他們每次都向我保證,讓我成為共同簽名人不會讓我成為汽車的第二所有者,汽車將屬於我。當時這似乎是有道理的,我相信他們的話。

我注意到我在郵件中收到的關於我的車的大部分物品都是針對我的前任的,有些也會有我,但很少,然後在未能將我的車牌寄給我之後,我自己去 DMV 拿它就在那時我被告知我不是我支付的汽車的主要所有者。

我一直聽說在還清汽車之前我無能為力,或者我必須讓我的前任和我在一起才能做點什麼。我不知道什麼是真的。我該怎麼辦?我是通過大通銀行還車的,也就是說我沒有產權。我真的只是希望我已經支付了 100% 費用的車屬於我。

我打電話給 Wilett honda South 關於這個問題,他們聲稱這很“奇怪”、“他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會給我回電話”,只是永遠不會給我回電話。謝天謝地,我和我的前任關係也很好,但我仍然希望在我的車還清之前不必依賴他。

想像一下,一家汽車經銷商對信任的人撒謊。誰曾想到。

一個大問題是你和你的“前任”相處得如何?你能在同一個房間裡不打架嗎?你能就互惠互利的事情達成一致嗎?

這輛車必須還清,並從他的名字中取出。如何做到這一點的機制有點棘手,您可能需要諮詢律師。

讓您成為汽車的唯一所有者對他有利,因為他不再是貸款的共同擔保人。如果他願意,這將幫助他獲得額外的貸款,或者在他的下一輛 gf 的車上進行共同簽名。

當然,這對您有利,因為您“擁有”汽車而不是你們倆。

您可能只需要以您的名義為汽車再融資。你有足夠的信用嗎?一旦發生這種情況,你能在一年左右還清汽車嗎?

如果您搜尋此站點,則會每月詢問一次類似的問題。車貸是相當可怕的,以後你應該避免它們。聯合簽名更糟糕,你不應該再參與這樣的事情。

另一種選擇是只賣掉汽車,然後用自己的汽車重新開始,希望以現金支付。

您最好的選擇是僅以您自己的名義為汽車再融資。希望一年的付款足以提高您的信用評分。如果沒有,您可以聯繫信用合作社的信貸員並提出您的理由(您沒有錯過任何付款等)。新的所有權應發送給新的留置權持有人,在此過程中,如果您的前任需要簽署任何文書工作,可以在再融資時完成。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74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