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
手頭現金作為資產
與存入銀行、出租土地和出租房屋的現金相比,手頭現金、閒置土地、居住房屋並不能產生任何穩定的收入。
為什麼它們仍然被視為資產?
資產只是具有價值和價值的東西。它不一定需要產生任何收入(穩定或其他)。現金是一種資產,因為你可以用它來買東西。家是一種資產,因為它是您居住的地方。未使用的土地可以投入使用(在其上建造建築物、農業用途、娛樂用途)、出租/出租以獲取收入或出售。
一些資產(例如股票/債券、投資房地產等)確實提供收入,但提供收入並不是將某物視為資產的先決條件。
我會說您在評論中連結到的定義不正確,或者至少具有誤導性。正如 yoozer8 所說,資產只是有價值的東西。它不需要僅僅通過存在來產生收入。
這樣想吧。假設您擁有一項有價值的資產,例如出租物業。然後你以一百萬美元的價格賣掉它。現在你沒有出租房產,只有一百萬美元的現金。如果現金不是資產,那麼您會因將資產換成非資產而變得一貧如洗。為什麼會有人做這樣的事情?
當然,事實並非如此。在出售某物時,您只是用一種資產換另一種資產。您引用的定義是指“產生收入”,但這僅在收入本身被視為資產時才有意義(否則您為什麼要關心獲得它?)。
任何你能賣的東西都可以產生收入,因為你可以通過賣它來獲得收入。因此,即使某些東西不會被動地“產生”收入,只要你能以某種方式將其轉化為金錢,它仍然是一種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