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利得稅
做空股票的資本收益是否可以作為“長期”徵稅?
是否有過將做空股票的資本增值視為長期的情況?
我的理解是,股票的“持有期”是為結束賣空而買入的股票所持有的時間長度。由於平倉通常會立即發生,這意味著任何收益都將作為短期收益徵稅。
我想知道這是否有任何例外。例如,如果股票在一段時間內被賣空,後來股票被買多並持有 > 1 年怎麼辦。在那年之後,使用購買的股票將空頭平倉。這會被視為長期資本收益,還是被視為“建設性”?
簡短的回答:是的。
不過,你的最後一段讓我不確定你是否知道做空是如何工作的。
通常,您通過購買股票來開倉,如果您持有該股票(或持有未平倉頭寸)超過一年,則需要繳納長期資本利得稅。
如果你做空一隻股票,你是在賣出你不擁有的股票(開倉),然後你買進股票來平倉。有可能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持有空頭頭寸。
您通過購買股票來關閉空頭頭寸。如果您購買的股票多於您做空的股票,那麼您將建立一個多頭頭寸(與您的空頭頭寸無關),然後您需要持有該頭寸超過一年以支付長期資本利得稅。
請注意,這並不常見,因為您可能會為空頭頭寸支付 8% 左右的利息。因此,最好不要空頭頭寸超過一年。
如果您在賬戶中沒有擁有基本相同的財產(股票或期權)的情況下賣空,則持有期從您稍後購買頭寸以結束賣空時開始。持有期為一天,因此屬於短期資本收益或損失。大多數投資者認為賣空與做多相反,持有期應從您做空證券之日開始——但事實並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