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

有責任和信用的破產

  • August 24, 2017

假設您借了一筆貸款,並且必須統一還清。當你貸款時,你賺的錢比你最初想像的要多,還沒有還清 50 000 美元,但是當銀行違約時,同一家銀行的賬戶上有 20 000 美元的信用額度。

如果決定銀行的每個債權人得到銀行實際欠他們的 20%,你是否仍然欠銀行/其他債權人 50 000 美元並獲得 4 000 美元的破產財產,還是你只欠30 000 美元?

如果問題在銀行違約的情況下無法回答,因為他們會得到支持(我只記得在歐盟,無論如何,所有銀行都需要支持我上面所說的貨幣價值,所以可能假設值大於 100 000 歐元。)或幾乎保證會被另一家銀行收購,假設它是一些正常公司違約,而另一家公司彼此之間有契約。例如:A 公司有義務每月向 B 公司運送 10 000 個零件,B 公司為此提前一年支付了費用,但 B 公司還收到了一些其他貨物(根據契約),他們只需在收到貨物後 2 個月內付款.

我住在德國,所以我主要對德國的處理方式感興趣,但我認為整個歐盟都非常相似。因此,如果您在另一個歐盟國家的背景下知道答案,那也沒關係。此外,我對美國的情況很感興趣,因為……來吧,是美國。

如果他們是不同的實體,你就輸了

如果你欠 A 的錢,而 B 欠你的錢並且破產了,那對你從 A 的貸款沒有任何影響。顯然。

你最好的選擇——雖然你仍然欠著同一家公司的債——要麼讓他們同意將你的信用用於你的債務(減少到 30,000 美元)——要麼衝到法院並要求法官下令這完成了。你想在申請破產之前做好這件事;太接近了,有人可能會反對您優先支付或“不按順序”支付 - 並追回這筆錢,這意味著您現在欠破產受託人。

從他們的角度來看,您對他們的債務是一種資產。它是一種具有現金價值的資產(基於該投資組合中人們支付的機率)。它可以被出售以獲得一些即時現金,而不是在一段時間內獲得更多現金。這在債務世界中是例行公事。

在破產的陣痛之前或期間,根據重組計劃的不同,銀行很可能將您的債務出售給其他人以籌集現金——通常是以其本金價值的一小部分(例如 20% 或 10,000 美元)的低價出售)。這筆錢進入了支付像你這樣的債權人的錢池,如果你幸運的話,你會得到一些。你真好,你從銀行拿回了 2000 美元,現在你欠別人 50,000 美元。

我假設他們欠您 20,000 美元的 IT 服務費用,或者因為您在他們的分支機構上蓋了一個新屋頂,或者類似的事情。

這不適用於第一世界銀行的存款

如果是存入銀行的錢,那麼有兩件事是對的:第一,在破產前,你可以輕而易舉地命令銀行將全部 20,000 美元用於償還債務。瞬間:完成,不可逆轉。破產受託人無法將其收回,因為它從來都不是銀行的錢,而是你的。

其次,任何文明國家都有存款保險,他們通常通過幫助另一家銀行收購你的銀行來實施,並繼續兌現你的存款,所以這對你來說是無縫的和不干涉的。你的舊支票繼續有效,你的分支只是改變了他們的標誌。這種存款保險有限制,這只是非常富有的人(他們愚蠢到可以在一家銀行超過限制)的問題。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4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