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
銀行將貸款視為資產
我理解銀行將貸款視為資產,但它不是現金儲備從銀行轉移到借款人,導致銀行現金儲備減少,從而降低其放貸能力。
從投資角度來看,資產是個人、公司或國家擁有或控制的具有經濟價值的資源,並期望它能提供未來的利益。
但是,當談到貸款,尤其是無抵押貸款時,只有一段時間內的現金流出和流入是利息加上貸款金額。因此,在收回之前將存放在藉款人賬戶中的無抵押貸款金額視為資產似乎令人困惑,因為除了進入分類賬之外,銀行已經借出的金額沒有任何價值,因為它是在所需時間產生流動性的記錄。
在把你的一些錢借出去之前,你有錢。那是一種資產。在你把錢借出去後,你不再有錢,但你擁有不同的資產:有人承諾償還你的錢並支付你的利息。該資產的確切價值是複雜的。它比現金更有價值,因為它會讓你產生興趣。但話又說回來,它的價值低於現金,因為藉款人有可能違約。這就是銀行向風險較高的客戶收取更高利率的原因:他們希望“更高”和“更低”的利率平衡,因此總體而言,10K 的貸款比手頭只有 10K 的價值略高。
將貸款稱為資產,即使它涉及離開您的儲備金,這與將汽車或藝術品稱為資產沒有什麼不同。錢離開你的手來獲得它,但獲得它是你擁有的,它對你來說是值得的。那是一種資產。
貸款是一種資產,不僅對銀行,對任何企業都是如此。它與應收賬款相同,因為它預計未來還款現金流量的價值。因此它具有隱含價值(與現金沒有什麼不同,因為貨幣只有在發行人能夠履行其義務的情況下才具有價值,從而在發行人和願意接受它作為交換媒介的一方之間建立信任關係)。只有當借款人未能付款時,它才會成為負債(或“不良資產”)。
從某種意義上說,貸款會損害銀行的資本儲備,你不將其視為資產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