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價
在場外交易市場中,價格接受者不應該試圖匹配彼此的價格嗎?
據我了解,做市商以買入價買入並以賣出價賣出,而與做市商相關的價格接受者則以賣出價買入並以買入價賣出。基本上,做市商將買賣差價收入囊中。
在這種情況下,買家和賣家不應該嘗試半途而廢,而不考慮交易量或其他流動性指標嗎?這樣做可以確保他們支付最低金額,對嗎?當然,這對做市商來說是個問題,做市商不會再賺錢了,但站在價格接受者的角度來看,他們為什麼不努力半途而廢呢?
或者,為什麼做市商事實上的商業模式是將買賣差價收入囊中,而不是固定費用?
是的,價格接受者以要價買入並以買入價賣出,如果做市商在交易的另一邊,他將買賣差價收入囊中。請注意,交易是指買入交易和賣出交易。
如果您想買賣證券,做市商發布的報價不是您被迫接受的固定價格。任何市場參與者都可以下限價單,提供比做市商報價更高的買價或更低的賣價。這樣做會暫時使您成為做市商(在您的訂單方面),直到您獲得交易成交或有人提供更好的價格。如果交易對手願意以您的價格進行交易,您的交易將被執行,做市商與交易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