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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不賣的房產怎麼辦?
兩年多前,我和妻子以 114,000 歐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處房產。
我們支付了 10% 的押金(11,400 歐元),因此獲得了 102,600 歐元的抵押貸款。
我們採取了短期(15 年)的抵押貸款,以盡快還清資本。抵押貸款餘額現在降至 89,000 歐元。
因此,根據我們購買房產的價格,如果我們以相同的價格出售,我們有大約 25,000 歐元的可用資產。
我們最近分開了(11 月)。當時,我們已經在市場上出售了幾個月的房產。從那以後,我們將該物業留在了市場上,但仍未有一次觀看。
自從我們分居以來,我妻子一直在為抵押貸款供款,儘管她不住在那裡。這樣她就可以在房子出售時獲得平等的份額(這是 5 年固定利率)。她現在告訴我,她不能繼續這樣做。她要求我“買斷她”,給她一半的股權(大約 12,500),作為回報,她將把她的一半簽署給我。
我的問題:
- 我銀行里有大約20k。這將大大減少到小於 8。
- 如果房子的售價低於我們支付的價格怎麼辦?它現在看起來並不樂觀。
- 如果房子需要幾年才能賣掉怎麼辦?我將無法獲得這筆資金,同時我每月要為抵押貸款支付兩倍的費用。(並且被困在一個我不想再呆的地方)。
***在這種情況下我有什麼選擇?***我正在尋找一種不會讓我陷入經濟困難,同時仍然公平對待和幫助我仍然關心的前妻的東西。
要實際回答您的(財務)問題:
在這種情況下我有什麼選擇?
- 出租房產,分享利潤/剩餘成本,同時建立資產,直到找到買家。
- 降低要價。你可能不得不虧本賣掉它。現在抱怨太晚了。正如他們所說,你在購買中賺錢。看來你買的太高了。拆分利潤或最壞情況下的損失。
- 保住房子,買斷你的前任。要麼給她她的要求,要麼在實際市場價格不明確的其他情況下做了什麼:尋找另一個買家,同時您獲得以該價格購買的優先購買權。如果她願意收買你,這也可能反過來。
此外,聽起來你住在房子裡,但你分擔抵押貸款。通常情況下,只要您住在那裡並且沒有買斷她,您不應該向她支付(一半)典型租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