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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闆買了我的房子,現在我每月給他還款

  • October 24, 2016

我和妻子決定買一套房子,並找到了我們真正喜歡的一套。之前我們沒有把房貸理清,選了心儀的房子後才發現拿到房貸的過程真的很漫長。

我跟老闆解釋事情經過的時候,他很熱心幫助我提出並要求業主保留房產,直到我們的抵押貸款通過。他甚至說他會立即給20,000英鎊的押金,但他們拒絕了。簡而言之,我的老闆用現金為我買了房子(他是百萬富翁),現在我們將每月向他還款,就像我們從銀行獲得抵押貸款一樣。

我只是想就應該注意的事項提供一些建議,以確保該物業在 25 年後最終歸我所有。土地登記處必須是我的名字,對嗎?我們如何做到這一點?

這在某些方面是法律問題。

有些方面在不了解協議細節的情況下無法評論。

理想情況下:

該物業應在您 [或您和您的妻子] 名下。您和您的老闆之間將簽署額外的個人貸款。該物業將對您的老闆有留置權。

根據國家/地區的不同,一般而言,您為此貸款支付的款項將不符合稅收優惠的條件。

在不久的將來,您應該與銀行協商貸款,根據國家/地區的不同,銀行可能會將其視為財產貸款或正常住房貸款。用它來支付老闆並執行有利於銀行的留置權。這一點非常重要,因為如果你和老闆的關係不好,你就會有更多的問題。

其他:

如果你的老闆不是一個正直的人,他可能會以他的名義買下房子,並將你的付款當作租金給他。

否則:

他可能以他的名義拿走了房子,以便您有時間整理房屋貸款,屆時他會將房產出售給您。請注意,在這種情況下,會有額外的費用,如銷售稅/結算成本等,這會略微增加您的價格。

如果您有以下情況,您必須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所有土地或財產:

  • 買了它
  • 被給予
  • 繼承了它
  • 收到它以換取其他財產或土地
  • 抵押財產

因此,由於您還沒有完成任何這些,您無法在土地登記處登記您的財產。你怎麼能不做任何基礎工作就開始買房呢?你沒有和你的朋友或家人討論過這個想法嗎?

但現在一切都過去了。最好用明確的法律條款與您的經理一起解決問題。獲得抵押貸款後,請從房東處購買房屋,並在土地註冊處獲取您的姓名。我的建議是立即完成。同時,為您的經理保留所有付款的書面記錄。如果您需要上法庭,可能會派上用場。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67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