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

在英國擔保短期租賃中,房東可以多久增加一次租金?

  • March 8, 2017

我從英國政府的網站上看到了以下頁面:

<https://www.gov.uk/private-renting/rent-increases>

它指出:

對於定期租賃(按週或按月滾動),未經您的同意,您的房東通常不能每年增加一次以上的租金。

對於定期租賃(執行一段固定期限),您的房東只有在您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增加租金。如果您不同意,則只能在固定期限結束時增加租金。

我徒勞地試圖找到這背後的規律,但我似乎無法弄清楚。該頁面沒有提及實際法律。為什麼房東“一般一年加租不超過一次”?簽訂允許房東在固定期限後每月增加租金的 AST 協議有什麼違法行為?

此外,它說房東可以在“固定期限結束時”增加租金。這是否也適用於 AST 協議,當固定期限結束時,該協議將切換為逐月滾動的基礎?例如,假設租戶與房東簽署了一份為期 6 個月的 AST 協議。在 6 個月結束時,租戶繼續住在該物業 - 房東現在可以增加租金,因為固定期限已經結束嗎?此後,他們多久可以增加一次租金?如果是每 12 個月一次,是從協議開始算起的 12 個月,還是從 6 個月後的第一次租金上漲算起的 12 個月?

同樣,指向這方面的法律會有所幫助。

簽訂允許房東在固定期限後每月增加租金的 AST 協議有什麼違法行為?

法律規範契約,在這種情況下,它規定此類條款是不允許的。這並不意味著寫協議本身就是非法的,但該條款將無法執行:房東可以嘗試增加租金,您可以拒絕支付,而房東在法律上沒有任何追索權。房東可以改為通知您,但無論如何他或她都可以這樣做。

適用於此的總體立法是《1988 年住房法》。我認為關於租金上漲的 第 13 條適用於有保證的短期租賃,但我不是 100% 肯定——而且無論如何我無法確定從固定期限轉為定期租金時是否可以立即增加租金租約。我不確定它是否算作該部分下的“法定定期租賃”或只是“定期租賃”。

如果第 13 條是正確的部分,那麼很明顯,在一次租金上漲之後,再一年就不能再增加一次 - 見 13(2)(c)(ii) 和 13(3A):

(2) 為確保根據本條適用的租約增加租金,業主可向租戶送達規定格式的通知,建議新租金在新的租期開始時生效。該通知指明的租約,即一段不早於以下日期開始的租約 ——

[…]

(b) 除法定定期租約外——

(i) 如果是有保證的農業佔用,則為租賃第一期開始之日的一周年;

(ii) 在任何其他情況下,在第一個租賃期開始之日起 52 週後的日期;和

(c) 如果根據本款發出的通知或根據下文第 14 條作出的決定,先前已增加租賃項下的租金——

(i) 對於有保證的農業佔用,增加的租金生效之日起一周年;

(ii) 在任何其他情況下,適當的日期

(3A) 上文第 (2)(c)(ii) 款提及的適當日期是——

(a) 在以下第 (3B) 款適用的情況下,在增加的租金生效之日起 53 週後的日期;

(b) 在任何其他情況下,為增加的租金生效之日起 52 週後的日期。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75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