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
我需要告訴房地產經紀人銀行願意借給我們多少錢嗎?
我們住在英國,希望能搬回家。我們想出價買一棟房子。我們已經和我們的銀行談過了,他們給了我們一封信,說明我們能夠借到的金額。(這是房子的要價,但他們願意付出更多。)
賣方的房地產經紀人要求查看這封信,我們已將其展示給他,因此他知道我們可以負擔得起全部金額。但我覺得在談判過程中處於巨大的劣勢。推動賣方不接受我們的較低報價符合房地產經紀人的利益,他說他不能告訴他們金額,因為這將是利益衝突,但他肯定知道這是利益衝突。
他在電話中使用了暗示他讓他們知道這一點的片語,“我會說這已經接近你的最大值……”等等。
如果我們為不同的房子聯繫另一個房地產經紀人,我想避免這種情況,我是否必須告訴房地產經紀人銀行願意提供什麼?或者我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嗎?
房地產經紀人面臨兩個有些矛盾的法律要求。
一方面,法律要求他們及時將收到的所有符合供應商規定標準的報價轉達給供應商(例如,如果供應商指定了最低價格,他們可以忽略“愚蠢”的報價)。
然而,他們也被要求不要“故意或魯莽地”傳遞關於“購買者的財務狀況”(或某些其他事情)的虛假陳述。
這是在標題為1991 年地產代理(不良行為)(第 2 號)命令的標題中。
那麼,當您提出要約時,房地產經紀人應該怎麼做呢?
通常的解釋是,他們必須做出合理的努力來確定您確實有能力滿足您的報價。這樣做的一種方法是查看您與貸方原則上達成的協議(這就是您從銀行收到的信件有時被稱為)。
另一種選擇是讓您與內部抵押貸款經紀人交談,他們會詢問您的情況並確認您是否負擔得起所提供的服務。
當然,無論哪種方式,您都在披露可能影響談判的資訊,而您擁有的唯一保護措施是阻止房地產經紀人傳遞該資訊的其他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