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

目前是房產的唯一所有者。我的女朋友想和我一起搬進來,並願意支付“租金”。我在這裡有風險嗎?

  • August 16, 2017

我目前擁有一套公寓(英國)並為該公寓提供抵押貸款。我的女朋友正在找一個地方住,她和我住在一起似乎是互惠互利的。她提出向我支付“租金”錢,因為與幾條街外的某個隨機房東相比,我得到這筆錢似乎更有意義。

我們之前都沒有這樣做過,所以我們想確保我們不需要採取任何預防措施。

這是我提出的大致安排,數字四捨五入:

我目前的抵押貸款每月花費 300 英鎊,而我的燃氣/電力/網際網路費用為 100 英鎊。目前該地區的平均租金是每人每月450 英鎊,所以我提出讓她留在我家,並給我****200 英鎊的“挖”錢。這有助於我支付賬單,並且比她通常支付的費用要便宜得多。此外,這筆錢留在我們夫婦身上,這意味著我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這最終也使我們雙方都受益。似乎是雙贏的。

問題是:這種安排是否有任何令人擔憂的地方,會使我們在財務或契約上面臨風險?

關鍵問題:

  • 我應該宣布我的女朋友為租房者,從而為她付給我的錢納稅嗎?
  • 如果我們分道揚鑣,我的女朋友是否會根據這個提議“擁有”我的部分財產,從而導致未來一團糟?
  • 我們是否應該簽訂一項我們雙方都可以簽署的契約安排,以涵蓋這些問題中的一個或兩個?

編輯:經過一些評論,我想我會添加一些額外的資訊。她目前和我住在一起,免租金,她的想法是在她的舊租約結束後付錢給我(她在我的公寓和她的舊公寓之間分配時間)。我不依賴她的錢。

租金支付原則上應納稅。但是,您應該能夠利用“出租房間”計劃,並且建議的租金遠低於 7,500 英鎊/年的稅收門檻。因此,實際上無需繳納任何稅款,只要您保持在該門檻以下,您就不必正式申報。

你也應該得到相當好的法律保護,以防你將來分手並且你想刪除她。由於您也將住在那裡,她將只是房客,而不是租戶(從技術上講,是“被排除在外的佔用者”)。如果您確實希望她離開,您只需要發出合理的通知,如果您需要強迫她離開,則不需要正式的法院命令。

正如 JBentley 指出的那樣,在一些法庭案件中,家庭伴侶支付了家庭開支,而另一方支付了抵押貸款,後來能夠聲稱這意味著共同所有權。這是基於他們安排財務的方式暗中建立的“建設性信任”。

在您的情況下,如果有明確的書面意向,將這筆錢視為租金而不是購買房產的貢獻,我認為以後應該很難提出相反的要求。我還建議您清楚租金是否包括水電費的一部分,以及雜貨之類的事情將分開處理並按 50:50 或其他方式分開處理。

正如評論中所指出的,您可以使用一個起點(例如這個)為房客提供模板協議,但您可能需要根據您的情況對其進行定制。

另一個答案中提出的另一點是,即將出台的立法可能會賦予同居伴侶一些權利。在目前的草案中,這些將在三年後或有孩子後生效。如果該法案確實生效,您也可以簽署退出,但只有在獲得法律建議後,仍然有可能(儘管可能很難)說服法院推翻退出。

總體而言,這確實會給您帶來很小的風險,但不會直接來自您的女朋友支付租金。如果你們都處於平等的財務基礎上並且始終保持財務分開,那麼很可能不會有任何獎勵。而且你不能在假設的風險中度過你的一生。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3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