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追溯執行隨 RPI 值增加的租金?
2016年10月,我們通過中介租了一間漂亮的房子,在談判中,房東提出一年後租金應該隨著RPI值增加。我們接受了,但有一個修改後的釋放條款,如果增加太陡以至於我們的財務無法擺脫協議,它可以在 12 個月後觸發,而不是 18 個月。
在 2017 年 10 月,本應實施該條款時,沒有人記得,無論是房東、物業管理人員還是我們,就此而言。因此,我們繼續通過 DD 支付相同數量的租金,沒有人告訴我們。
2018 年 8 月,當我們提前終止租賃協議時,房東查看了契約,想知道為什麼沒有提出增加租金,並理所當然地要求租賃機構對疏忽和違反職責負責的關心。
現在出租機構要我們追溯支付從 2017 年 10 月到 2018 年 8 月我們騰出房產時增加的費用,大約 630 英鎊。至少可以說,他的論點是基於個人對以下租賃協議條款中“恕不另行通知”的解釋: 30.3 儘管有上文詳述的第 2 條(“租金”),但它是進一步的雙方同意,租賃第一年的應付租金應在 2017 年 10 月 22 日按與租賃第一年零售價格指數 (RPI) 上漲相同的百分比增加,但至少為 1 %,最高為 5%,恕不另行通知
沒有先例成功地使用“沒有進一步通知”作為追溯強化條款的論據。這也違反了我們的消費者權利,因為此時我們試圖加強金額,我們沒有其他選擇可以堅持。
物業一直在撒謊,說房東向我們,租戶而不是中介尋求賠償,因此在問題解決並將案件移交給TDS之前無法退還押金。我的問題是:他們有沒有案例,我可能會減掉 630 磅?我應該考慮向 TDS 發送什麼來支持我的案件?
聽起來不需要“提議”增加租金,聽起來您已經在租約中同意了。它就位。
因此,您的付款很短。
您可以辯稱您真誠地依賴他們提供的文件顯示您是目前付款的,這可能會確保您有時間付款而不會受到處罰,並且房東可以追究管理公司的任何合理費用從延誤。你不應該在這裡支付任何罰款。但我懷疑你不會支付你同意的租金。
(我不是律師,也不是英國人,但我們美國人共享普通法原則)
我已經發表了一些評論,因此將提供答案。
不,您無需為一分錢負責,因為您明確要求修改契約,以便在租金增加時終止契約。
您需要探勘您的契約並確切了解其措辭,但根據提供的資訊,代理商無法追溯申請租金上漲並期望您支付。代理人犯了一個錯誤(我假設您的直接借記是給代理人的?)您無法控制,只有 DD 的受益人可以修改借記的金額。
告訴代理您現在要退還您的押金,他們無權拖延,請向 TDS 提供這封信的副本以加快進度。向他們發送一份租賃協議副本,其中突出顯示與租金上漲有關的提前終止條款。
您的房東需要向代理人尋求賠償,代理人是疏忽大意的,而不是您,因為您沒有做錯任何事。
我也會直接聯繫 TDS 要求退還您的押金,您確定他們確實有您的押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