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

在英國買房

  • October 27, 2021

我的情況如下。我在利茲(英國)找到了一棟我喜歡的房子,它在 2021 年 5 月的廣告要價為 160k。我看了房子並喜歡它,所以我與其他人展開了競標戰,將價格推高至 175k(甚至認為我告訴賣家,房子可能不值那麼多錢,銀行也不會以那麼多錢估價,因此多出價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最終判決將由銀行在分析時對房產的估值決定抵押)。

我和其他潛在買家都在使用銀行的貸款購買房子,因此我們不能提供比銀行可以估價的房子更多的錢。所以我告訴賣家選擇我們中的一個並決定最終價格對我們雙方來說都是一樣的,因為這不是拍賣。

賣家選擇我作為潛在買家,我們開始讓律師準備好文件。6 月,我的銀行對該房產進行了評估,並將房子估價為 165k。我告訴賣家我不能提供更多,並提醒他我在五月份告訴他的事情,最終銀行將決定房子的價值。我們花了 2 週時間重新協商價格,最終以 166,300 的價格結算。

從那時起,我們等待律師完成他們的工作,到 10 月我們終於準備好交換。

此時我收到賣家的消息,告訴我他覺得價格不適合他,他覺得房子被低估了,希望我給更多的錢。我的律師對此無能為力,因為在法律上我們還沒有交換契約,賣方可以隨時退出交易。

我該怎麼辦?

這在最後一刻感覺像是敲詐勒索,但看看那個社區的房價,我看不到這樣的房子低於 19 萬。所以他一定是利用市場上的這一時刻,從我這裡榨取更多的錢。

你基本上有兩個選擇:

  1. 提議支付更多的錢
  2. 說“不,謝謝,如果我們能以之前商定的價格繼續,我還在,否則我就退出”。

賣方顯然希望,基於您此時對房產不可避免的情感依戀以及您已經積累的律師費等,以及與此同時其他地方的價格上漲的事實,您會選擇選項 1 .

如果你能以更高的價格買得起房子,你應該只選擇選項 1,並且你最終不會覺得賣家欺騙了你,即你同意在房價上漲的同時你支付更多是公平的比原先同意的。

我願意打賭,如果您選擇選項 2,賣方將繼續您的交易。明明當初約定的價格對他們來說已經夠用了,現在應該也夠用了。

實際上,從技術上講,有一個選項 3 - 告訴賣家“您顯然沒有善意經營,我正在撤回我的報價”,然後去尋找另一處房產,但那是把嬰兒和洗澡水一起扔出去。

我的意見——我不是法律或財務顧問等,我對你的具體情況一無所知——你不能責怪賣家的嘗試,但同樣你應該把它當作“遊戲”的一部分並選擇選項2。

在英國,這種情況一直都在發生。

在英國的流程中,在交換契約之前不會達成具有約束力的協議,通常是在名義上“同意”出售之後很久。這意味著在此之前的任何時候,買賣雙方都可以在不通知的情況下自由退出銷售,並且沒有罰款。通常在這段時間裡,買賣雙方都付出了相當大的努力來推動銷售,也許同意出售他們目前的房子或購買新房子,或做出其他安排。

這確實讓雙方都可以採取策略,其中一方威脅要退出流程,除非價格增加(或減少),讓另一方選擇支付增加(或減少)的金額或重新開始整個過程。像“敲詐勒索”這樣的術語經常被用來描述這種策略。

不幸的是,您對此無能為力。諮詢您的代理人(如果您沒有代理人,請諮詢他們的代理人)。您可以嘗試(再次)協商價格。如果您堅持自己的立場並準備退出而不是提高價格,那麼賣家可能並沒有真正準備好退出交易。既然你說你不能以超過估值的價格獲得抵押貸款,那應該是對你有利的一個好點。

最後你的選擇是:

  1. 重新協商價格
  2. 支付所要求的價格
  3. 堅守陣地,只以原價繼續。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45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