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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追加保證金後的要求會有所不同?

  • November 4, 2015

我在不同的地方看到追加保證金要求將賬戶恢復到

  1. 初始保證金水平(或為您完成)或
  2. 維持保證金水平。

據我所知,期貨交易所的交易總是需要恢復到初始保證金水平,而通過經紀人以保證金買賣股票則需要恢復到維持保證金水平。但我還沒有看到明確或明確地做出這種區分。我還在一個地方看到了“初始追加保證金”和“維持追加保證金”這兩個詞,這讓我認為這兩種要求都可能出現在相同的上下文中。

是我推測的正確,那

1)以上總是在交易期貨時發生,

2)總是在交易股票時發生?

如果是這樣,為什麼對期貨保證金賬戶有更嚴格的要求?這些只是“保證金”這個詞的不同用法嗎?跟期貨賬戶的盯市有關係嗎?要求是否取決於賬戶類型或資產類別?

初始保證金和維持保證金可用於股票和期貨。這取決於您使用的經紀人以及他們提供的服務。初始保證金用於支付購買,維持保證金用於在結算前標的股票價值發生劇烈變化時要求追加資金。

您可以從有關初始保證金維持保證金的投資文章開始

我相信原因:

  1. 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等)是被授權建立自己的要求的自我監管組織 (SRO),但最終監管機構是製定證券交易規則的美聯儲和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
  2. 期貨交易所也有SRO,(CME等)也有自己的規則,並受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管轄。期貨不是證券。
  3. 如果您考慮一下,保證金需要有人借給您股票,期貨交易是尚不存在的事件的規則。
  4. 最後,實際上,期貨本質上比證券波動更大,因此保證金規則更嚴格。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