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
優先股:為什麼要出售可分離認股權證才能獲得股息?
我正在閱讀有關可拆卸認股權證的內容,它說:
因為它們附在優先股上,所以只要持有認股權證,投資者就可能無法獲得股息。
( <https://www.investopedia.com/terms/d/detachable_warrant.asp> )
你能幫我理解這個嗎?為什麼持有權證時收不到紅利?
您引用的來源可能是錯誤的。
**無論如何,優先股都會有自定義的臨時條款。**一家公司絕對可以出售帶有可分離認股權證的優先股,但仍能獲得股息。
也許那篇文章的作者暗示這樣做是標準做法,但我不這麼認為。如果不分離認股權證並出售,優先股的價值將很小。除非他們實際上想要一個看漲期權而不是優先股,否則沒有人會保留認股權證。根據定義,“可分離”意味著它們是兩個獨立的證券,彼此不依賴。但即使是不可分離的,這兩種證券實際上都是看漲期權而不是優先股。基本上,在這種結構中,認股權證會降低優先股的價值,而不是“上漲”,它旨在降低公司的利息/收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