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
重複使用貿易收益的實際風險是什麼?
我建立了一個算法,可以在幾分鐘內買賣證券。我們的想法是讓它每天這樣做數百次。
在進行了一些紙面交易測試後,我想用幾個真實的訂單來測試它。我被一些惱人的發現擊中:
- 正如我的經紀商 IBKR 在此解釋的那樣,現金賬戶不允許我在清算所結算之前重新使用交易收益,這通常需要 3 個工作日。我需要一個保證金賬戶才能做到這一點
- 所以我轉換為保證金賬戶,認為我不會使用保證金提供的槓桿能力——我只會利用立即重複使用交易收益的能力
- 幾筆交易後,我很快被一條消息擊中,告訴我我的下一筆交易將使我成為一名模式日交易者,而且根據 FINRA 的規定,我必須有 25,000 美元才能成為一名交易員
我對此的困惑可以分為幾個子問題:
- 我的理解是否正確,即在結算前重複使用收益不構成與槓桿相同的貸款、風險和能力?
- 立即重新使用交易收益真的有風險嗎?我是否天真地相信,如果我從 A 人那裡購買證券 X,他通過經紀人 B 進行交易並通過交易所 C 將其賣給我……並且人 A 違約,B 和 C 肯定會保證我的經紀人收到證券 X(並且會追人A)嗎?
- 如果立即將我的收益再投資存在任何風險,這是否意味著多次重複使用收益將非常冒險,因為風險會復合?
- 如果在新的日內交易中重複使用日內交易收益具有極高的風險並導致複合風險,那麼擁有 25,000 美元將如何改變任何事情?如果沒有實際風險,這個要求是不是對小投資者和大投資者不公平?
在美國,期權在一個工作日內結算,股票在兩個工作日內結算。如果您有保證金賬戶,這不是問題,因為經紀人有效地借給您錢,但沒有借入費用。
PDT 規則是在網際網路泡沫之後實施的,在此期間,許多人在當日交易中損失了很多錢。其目的是阻止人們進行日內交易,尤其是那些賬戶小而容易被清盤的人。你也可以說他們也在保護經紀人免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