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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 T 和初始保證金要求:如何解釋 50%?
我想了解程式碼中美聯儲條例 T 部分中的初始保證金要求。我在Investopedia上閱讀了一篇關於法規 T 要求的文章,但我仍然對這個概念感到不安。這是關於規則含義的引用,也來自Investopedia,
根據 T 條例,您最多可以藉入可以以保證金購買的證券購買價格的 50%。這被稱為初始保證金。
所以,如果我有一個借方餘額非零的保證金賬戶(即我從經紀公司借了一些錢),我可以繼續購買股票,直到賬戶中資產的市場價值是賬戶借方餘額的兩倍,根據法規 T 中的初始保證金要求。這是對規則的有效解釋嗎?我認為我的困惑源於規則中出現的 50%。如果我試圖購買市值加上賬戶中頭寸市值超過借方餘額兩倍的股票,這將違反法規 T 中的初始保證金要求。這是否正確?
是的,法規 T 被指定為資產的權益百分比。
所以,是的,一個人可以購買兩倍於初始購買力的股權,但不能更多。經紀人甚至不應該允許違反保證金規定的購買。
維持保證金為 25%,因此淨值必須保持在總額的 25% 以上,否則經紀商將強制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