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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從傳統 IRA 轉換為 Roth IRA 的資金

  • March 20, 2015

從以前的雇主那裡,我有一個傳統的 401K,在離開那份工作後,我加入了傳統的 IRA。

使用羅斯 IRA,您可以提取“捐款”,但不能提取收益。

我的問題是,如果我將我的傳統 IRA 轉換為 roth IRA(並因此對其納稅,就好像它是目前納稅年度的收入一樣),我可以撤回我的“供款”嗎?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貢獻”是如何計算的?我看到了 3 種可能的可能性:

  1. 受僱期間最初從薪水中繳納的金額
  2. 轉入傳統 IRA 時的金額
  3. 從傳統 IRA 轉換為 Roth IRA 時的金額

從稅收公平的角度來看,案例 1 似乎最合適。但目前的投資管理公司很難或不可能確定原始出資額。

就像您對從傳統 IRA 轉換為 Roth IRA 的實際金額徵稅一樣,而不是按您最初為 401(k) 或您轉入您的傳統 IRA - 轉換後的金額成為您對 Roth 的貢獻。

所以(3)是正確答案。

首先,您如何積累資金並不重要。只要美國國稅局有機會將爪子挖進去,就可以算作對你的羅斯的貢獻。

至於所得稅的目的,dg99 的回答是正確的。轉換的全部金額是稅後金額(您必須在轉換時對任何稅前金額納稅),因此當您以非合格分配方式提取它時,您無需為其納稅,類似於捐款。

然而,這裡還有另一個或許更重要的考慮因素——Roth IRA 對不合格分配的提前退出罰款。對於不合格的捐款分配,永遠不會有提前取款罰款。對於不合格的展期和轉換分配,如果在展期或轉換後的 5 年內撤回,將被提前提取罰款,但僅限於轉換期間應納稅的展期或轉換部分。因此,如果您想在轉換後的 5 年內退出,那麼它的工作方式與直接捐款不同。

因為貢獻和轉換對懲罰有不同的處理,所以它們之間的順序也很重要。捐款總是在展期和轉換之前提取(以後的捐款仍然在較早的展期或轉換之前)。但是在展期和轉換中,它們按年份排序(較早的展期或轉換在較晚的之前),並且在一年內,應稅部分在非應稅部分之前排序。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4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