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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會為我的人壽保險收益繳稅嗎?
我一直認為人壽保險收益不被視為應稅收入。來自美國國稅局出版物 525:
因被保險人死亡而支付給您的人壽保險收益不徵稅,除非該保單是有償轉交給您的。即使收益是根據事故或健康保險單或捐贈契約支付的,情況也是如此。但是,因人壽保險收益而獲得的利息收入可能需要納稅。
然而,當我Google“人壽保險所得遺產稅”時,出現了許多看起來很嚇人的法律建議,暗示著複雜的遺產稅規劃。我不清楚這是否是一個有效的擔憂。
我不是在尋找關於遺產稅的論文;我只想知道:如果我和我的妻子去世了,我們的孩子是否需要為我們的人壽保險收益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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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添加賞金,因為我們有兩個相互矛盾的答案,投票數相同。
這裡似乎有些混亂。讓我回答,好像 2011 年的遺產稅免稅額又回到了 100 萬美元。只有你和孩子。當您繼承時,您的總價值是 50 萬美元,加上您以您的兒子為受益人擁有 100 萬美元的保單。該遺產價值為 150 萬美元,需繳納 50 萬美元的稅款。重要的是誰擁有保單,而不是受益人是誰。
隨著孩子年齡的增長,您最好轉移所有權(即使保單是定期的)並給他們錢來支付保費。這避免了您可能已經閱讀過的複雜計劃。
您的問題有助於說明為什麼不斷變化的遺產稅法如此困難。2009 年的免稅額這麼高,我和我的妻子沒什麼好擔心的。明年,很容易過關。
非常簡單的答案是“是的,如果您擁有該保單,那麼出於稅收目的,它就是您遺產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