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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的股票以街道名義持有時,我會收到公司刊物嗎?

  • December 1, 2020

當我的股票以直接登記方式持有時,我會通過郵件收到一些公司刊物(例如年報、代理材料)。當我的股票以街道名稱持有時,我的股票經紀人會在發布年度報告和代理材料時給我發電子郵件。是否需要股票經紀人這樣做,或者這只是我的股票經紀人提供的自願服務?換句話說,當以街道名義持有股份時,公司刊物必須轉發給實益股東,還是可以被蒙在鼓裡?

FINRA 規則 2251. 代理和其他發行人相關材料的處理和轉發

(a)如果會員持有持有證券的賬戶,則會員應按照本規則和適用的證券交易委員會規則的​​要求,及時處理所有資訊並將其轉發給受益所有人(或受益所有人指定的投資顧問)該實益擁有人及該證券是以該實益擁有人的名稱 以外的名稱註冊的。

(1) 股權證券

對於股票證券,根據本規則 (e) 段和適用的 SEC 規則,會員應處理和轉發:

(A) 本規則 (c) 段規定的由證券發行人或該發行人的股東提供給會員的所有代理材料;和

(B)證券發行人提供給會員的所有年度報告、資訊報表和其他發送給股東的材料。

<https://www.finra.org/rules-guidance/rulebooks/finra-rules/2251>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33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