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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幾乎沒有收入,我是否必須送出馬薩諸塞州稅表?

  • September 13, 2018

我將於 10 月搬出馬薩諸塞州,但我不清楚是否需要填寫馬薩諸塞州稅表。我預計 2018 年的收入將低於 10 美元,這是馬薩諸塞州銀行賬戶的利息。由於利息收入為 10 美元,我真的不想填寫 12 頁的稅表。

不幸的是,Mass DOR 發布的稅表和“說明”頁面實際上沒有我能找到的說明,所以我無法弄清楚規則,因為沒有說明。

看起來 MA Dept. of Revenue 尚未發布 2018 納稅年度的說明。也就是說,2017 年部分年度居民表格的說明指出:

如果您不是馬薩諸塞州居民並且您收到的馬薩諸塞州來源收入超過您的個人免稅額乘以您的馬薩諸塞州的比率,您必須送出馬薩諸塞州非居民/部分年度居民所得稅申報表,馬薩諸塞州表格 1-NR/PY收入佔您總收入的一部分,或者您全年不是馬薩諸塞州居民,並且您的總收入超過 8,000 美元——無論是從馬薩諸塞州境內還是境外獲得。

(加粗我的。)

如果這條規則在 2018 納稅年度繼續有效,並且您的總收入只有 10 美元(即使來自 MA 以外的來源),那麼您就不需要申報。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99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