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在美國生活和工作的非美國公民是否有資格獲得刺激檢查?
如果這個問題不太適合這個論壇,請原諒,但我不知道哪個 SE 比 Money.SE 更適合我的問題,所以我決定在這裡問。
我的問題基本上需要移民和金融知識的混合。
我是博士。我從 2016 年 9 月起在美國生活和工作的學生,但我的簽證狀態是學生簽證。我每年有 20K 的校內就業收入,從 2016 年開始,我每年都正確送出了納稅申報表,包括 2019 年的納稅申報表。此外,我的 2019 年納稅申報表在幾週前得到處理,我成功收到了退款。此外,我有 SSN(社會安全號碼)。我是否有資格獲得刺激檢查?順便說一句,儘管由於這場危機我不在校園內工作,我只是在家中線上工作,但我仍在領取薪水。
我看到的文本(參議院法案和眾議院法案)在定義部分(強調我的)中列出了一些例外:
(3)合格個人——“合格個人”一詞是指除——
“(A)任何非居民外國人,
“(B) 根據第 151 條允許另一納稅人在其納稅年度開始的日曆年開始的納稅年度中對其進行扣除的任何個人,以及
“(C) 遺產或信託。
因此,非居民外國人(出於稅收目的)將不會獲得刺激檢查。由於您自 2016 年以來才持有學生簽證(大概是 F-1),因此您很可能以非居民外國人的身份送出了 2019 年的稅款(表格 1040NR),因此很可能不會得到支票。對不起。
要被視為居民外國人,需要通過實質存在測試。此外,持有學生簽證的人必須在該國居住五年(不一定連續)才能申請考試。以美國國稅局為例,2015 年抵達的學生將在 2020 年成為居民(出於稅收目的)。2016 年抵達的人要到 2021 年才能成為居民,這也應該使得無法將這筆錢作為稅收抵免申請2020 年的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