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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有能力繼續支付,為什麼要讓您的抵押貸款違約?

  • October 25, 2021

我正在閱讀這篇關於次貸危機的維基百科文章,其中說以下內容(強調我的):

到 2008 年 9 月,美國平均房價已從 2006 年中期的峰值下降了 20% 以上。房價的這種重大而出乎意料的下跌意味著許多藉款人的房屋淨值為零或負資產,這意味著他們的房屋價值低於抵押貸款。截至 2008 年 3 月,估計有 880 萬借款人(佔所有房主的 10.8%)在他們的房屋中擁有負資產,據信到 2008 年 11 月這一數字已上升到 1200 萬。到 2010 年 9 月,美國所有房屋的 23%價值低於抵押貸款。

在這種情況下,借款人有拖欠抵押貸款的動機,因為抵押貸款通常是以財產為擔保的無追索權債務。經濟學家斯坦·萊博維茨在《華爾街日報》上指出,雖然只有 12% 的房屋有負資產,但在 2008 年下半年,它們佔止贖的 47%。他得出的結論是,房屋的淨資產程度是止贖的關鍵因素,而不是貸款類型、借款人的信譽或支付能力。

當止贖與房屋的淨值水平相關時,止贖是否僅僅因為負資產而開始?如果是這樣,為什麼?通過取消對有能力支付抵押貸款的人的贖回權,銀行會獲得什麼好處?

或者,如果止贖是由於人們停止支付其負資產房屋的抵押貸款並讓抵押貸款違約,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我知道如果您出於某種原因需要出售您的房子,負資產將構成重大風險,但對於那些不在那個位置的人來說,繼續支付抵押貸款不是更好,因為您仍然擁有自己的房子,並且禁止財產的災難性損失最終會自行糾正嗎?讓房屋被取消抵押品贖回權是否有一些好處會超過對您的信用記錄造成的損害?

“能夠支付未來幾個月的抵押貸款”與“能夠在不確定的未來承擔未償債務的重量”是不同的。當您不知道自己是否會成為下一個被解僱的人時,您的抵押貸款在水下也有一種心理壓力——壓力怎麼強調都不為過。

如果您認為明年您將無法支付抵押貸款,則開始“破產時鐘”[在大多數情況下,信用記錄在 7 年後會下降],那可能會更好。破產為藉款人提供的保護也可能比他們目前的情況更可取。

同樣,請注意,人們總是出於各種原因(工作變動、家庭搬遷等)離開家,但是當您的家沒有被水淹沒時,我們不稱其為“止贖”,我們稱其為“賣你的房子”。

最後我要指出:“除非財產遭受災難性損害,否則股權最終會自行糾正嗎?” 只是賭徒的謬論,即“落下的必升上來”。這不一定是真的,尤其是在相關的時間範圍內。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45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