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為什麼獎學金的食宿部分要納稅?

  • March 9, 2016

隨著聯邦納稅申報截止日期的臨近,我開始計劃稅收。但是,我不明白為什麼獎學金的食宿費用要納稅。我是一名沒有任何收入的獨立學生,並從我的機構獲得基於需求的援助。

美國國稅局規定,任何不是學費或所需費用的東西都應納稅。扣除標準扣除後,我想我還是算了1000美元左右的稅。

如果我接受幫助以支付我買不起的東西,我為什麼要為此付費?

另外,有什麼辦法可以減少我必須繳納的稅款?

這是我第一次報稅。謝謝你。

除了 littleadv 寫的內容(之所以這樣,是因為法律就是這樣寫的),我認為你所做的這個陳述是錯誤的:

我是一名沒有任何收入的獨立學生,並從我的機構獲得基於需求的援助。

您顯然確實有收入,即您的獎學金/基於需求的援助。預設規則是所有收入都應納稅,因此例外是用於學費的部分不納稅,而不像您似乎認為的那樣,食宿部分應納稅。

答案是:因為這是國會決定制定的,而總統(我相信裡根,我相信這種情況,但這並不重要)決定簽署法律。

如果我們想推測,那麼理由可能是因為您不需要支付食宿(並且可以在公園裡睡覺或住在父母家),這是一項可選費用,因此不需要不應該得到有益的治療。如果你不同意,你可以打電話給你的國會議員並表達你的不同意見。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6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