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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公司要為優先股發行存託股,而不是直接發行優先股?

  • November 2, 2020

我正在查看US Bancorp 優先股問題的清單。其中有:

  • 存託股票分別代表 B 系列非累積永久優先股(紐約證券交易所程式碼:USB.H)的 1/1,000 股權益
  • 存託股票分別代表 A 系列非累積永久優先股(紐約證券交易所程式碼:USB.A)的 1/100 權益
  • 存託股票分別代表 F 系列非累積永久優先股(紐約證券交易所程式碼:USB.M)的 1/1,000 股權益

注意每個發行如何直接使用存託股票而不是優先股。我熟悉美國存託憑證 (ADR) 中存託股份的使用,但這種將存託股份用於優先股的做法對我來說是新奇的。

為什麼公司會為優先股發行存託股,而不是直接發行優先股?

來自量子線上

發行存託股份是為了使公司可以避免根據公司文件發行的優先股數量的限制。例如,一家公司可能被限制發行總數為 500 萬股的優先股。假設他們已經發行了 400 萬股,並希望以每股 25 美元的價格再發行 200 萬股。通過使用存託股份,他們可以繞過限制。

為此,他們可能會以每股 250 美元的價格發行 200,000 股優先股。然後,他們向公眾出售 200 萬股存託股票,清算價值為每股 25 美元,每股相當於 250 美元優先股的 1/10。利用這個魔法,他們賣出了 5000 萬美元的優先股(更準確地說是 5000 萬美元代表優先股的存託股票),並且只發行了 200,000 股優先股,而他們的 500 萬股限制。

道德可能有點可疑,但從公司的角度來看,它在財務上運作良好。從投資者的角度來看,除非您被圍繞合法公司限制工作的公司所困擾,否則這並沒有太大區別。

公司使用的另一個噱頭是Trust Preferred Security

信託優先證券包括目前由美國應稅公司(如工業和金融公司、公用事業公司等)發行的大部分證券。

優先信託是由優先股和債務證券組成的混合證券。為了產生信託優先證券,應稅公司設立信託,然後向公眾出售優先證券。然後,該信託使用出售優先證券的收益從公司購買債務證券,其條款與優先證券的條款基本相同。

此過程的目的是使公司支付的證券稅可以扣除,因為他們支付出售給信託的債務證券的利息。這些公司似乎也至少部分能夠忽略其資產負債表上債務的存在,因為該信託實際上出售了優先證券。

信託證券對投資者來說有一些令人不安的方面。首先,公司保留在多種情況下將利息和股息支付最多推遲五年的權利。其次,公司的擔保是個坏笑話。公司實質上保證他們將保證信託對優先股支付股息,但前提是公司已經支付了債務證券的利息。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3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