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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有些貨幣市場共同基金不能在 30 天內獲得保證金?

  • April 16, 2020

我的經紀人有一個貨幣市場共同基金,我可以在未投資時將資金存放在其中,但該頭寸不會在接下來的 30 天內提供保證金購買力。

每篇文章部分如下所示。

無保證金證券範例

Charles Schwab 設定其保證金要求,以使某些證券不可保證金。Schwabl 允許大多數股票和 ETF 作為保證金證券,只要股價為 3 美元或更高。

同樣,如果共同基金的持有時間超過 30 天,則允許共同基金,投資級公司債券、國債、市政債券和政府債券也是如此。超過一定波動水平的 IPO 不可融資;但是,除此之外,如果在二級交易所首次公開募股後一個工作日購買首次公開募股,則可以進行保證金交易

30 天后,經紀公司允許證券可以保證金,會發生什麼神奇的事情?這 30 天,券商控制什麼?為什麼存在這條規則,它如何保護投資者、經紀人或整個股票市場?

共同基金是“開放式”基金,當您購買新股時會創建。出於這個原因,它被認為是一個新問題,並且在 30 天內不可融資。

根據您的連結,經紀人使某些證券無保證金以降低風險。這些包括最近的首次公開募股、便士股票、場外交易公告板股票、槓桿 ETF 和非常不穩定的股票。

一些經紀人設定了比 Reg T 最低要求更嚴格的要求,因為他們想勸阻交易。

例如,在上週取消股票和期權線上交易的佣金之前,Vanguard 允許以較低的價格進行 20 筆交易,然後提高額外交易的佣金。

一些經紀人限制其共同基金的交易頻率,因為他們希望穩定而不是波動。他們可能需要最少的持有時間或每年只允許“X”次交易。否則,會有罰款(更高的佣金,施加的交易限制)。

你們的貨幣市場共同基金的限額讓我感到困惑。貨幣市場資金隨時可用,我懷疑這可能只是他們希望您在允許使用(和保證金)之前將資金轉移到您的經紀賬戶的情況。明智的做法是致電您的經紀人並確定他們有哪些限制以及有哪些替代方案(如果有的話)。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19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