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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現金透支額度低於我的信用額度?
我所有的信用卡都允許預支現金。但是由於某種原因,現金墊款的限額總是遠低於我的實際信用額度,這是為什麼呢?如果銀行信任我用信用購買東西,那與信任我用現金有什麼不同?
銀行有風險。在商品方面,有兩種配置,本質上它可以方便使用,因此可以使用,每月還清或將未來的收入用於奢侈品。
現金透支的方式,緊急情況,在國外/偏遠地區用完現金……借記卡無法使用等。通常需要少量現金。
另一部分是收入損失。基本上我的現金用完了,我需要藉錢。這是額外的風險,因此受到限製或減少。
與許多人的想法相反,信用卡公司幾乎將所有通過購買商品的欺詐成本轉嫁給了銷售商品的商家。結果,他們很有可能從欺詐性購買特定購買的商品中獲得退款,因為他們只是向必須承擔成本的商家退款。
顯然,現金交易並非如此,一旦錢以欺詐方式離開 ATM,它就已經消失了。
因此,兩種交易的風險狀況大相徑庭,每種交易的信用額度都反映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