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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家庭中的“每個人”都死了,錢會歸誰?

  • February 12, 2020

我昨天看了這部電影,裡面有一個場景,他們處決了整個黑手黨家庭(父母、兄弟姐妹、堂兄弟、親戚等等)。這讓我想到了這個問題。

如果整個家庭都死了,誰來保留他們所有的積蓄、投資等……?銀行拿走儲蓄,投資公司拿投資,還是國家保留一切?還是它完全去別的地方?

TL; DR State 保留一切。

究竟會發生什麼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特定州的遺囑認證法。眾所周知,這些法律非常複雜,並且在各州之間差異很大。

粗略地說,這裡是以加利福尼亞為例。

如果家庭成員留下有效的遺囑,資產將按照遺囑分配。

如果沒有遺囑(見無遺囑),國家將根據無遺囑繼承法確定繼承人。在這個階段,資產可能會流向遠親,例如加州遺囑認證法 (PROB) §6402

(g) 如果死者沒有在世的近親,也沒有死者的已故配偶的未亡後代,但死者由已故配偶的父母或這些父母的後代在世,則父母或父母平等,或者如果父母雙方都已故,則平等對待,如果他們與已故配偶具有相同程度的親屬關係,則平等對待,但如果程度不等,則更遠親第 240 條規定。

並且,如果沒有繼承人,資產將轉移到國家,例如PROB §6800

(a) 如果死者,無論死者是否在本州定居,不讓任何人通過遺囑繼承獲取死者的遺產或其任何部分,並且政府或政府部門或機構以外的任何人都無法獲取遺產根據本州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法律,通過無遺囑繼承的方式,在死者死亡時按照本部分的規定進行相同的繼承。

國家將依法清算資產並分配資金,例如PROB Ch。6. 分配給州

11900. (a) 法院應下令將未下令分配給已知受益人的財產分配給國家。

(b) 在可行的情況下,任何不動產或有形動產在分配給國家之前應轉換為貨幣。

11903. (a) 分配給國家的財產應由財政部長持有,自分配令之日起五年,在此期間任何人都可以按照第 10 篇規定的方式索取財產《民事訴訟法》第 3 部分(從第 1300 條開始)。

(b) 未在本節規定的時間內索取財產的人將被永久禁止,財產絕對歸國家所有,但須遵守《民事訴訟法》第 3 部分第10篇(從第 1300 條開始)。

這些步驟中的每一個都有可能成為Jarndyce v Jarndyce級別的噩夢,伴隨著未償債務、多重遺囑和競爭繼承人。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0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