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拍品必須在洗售中出售?
這是場景:
我在同一家公司有多次洗滌銷售。讓我們以蘋果公司為例,我在蘋果公司進行日內交易。價格繼續下跌,我繼續以較低的價格回購。現在,我了解到,遞延損失會被添加到每次後續銷售的成本基礎中,直到我最終出售洗售批次並且在 31 天內不買回它們。
所以我對這些地段的問題/擔憂是:
(1) 如果我持有 500 股蘋果股票,但 400 股是長期持有的,而我在短期內交易了其中 100 股(導致洗售),為了在年底前打破洗售鏈,我是否只需要賣掉100股?或者我是否需要完全退出我所有的蘋果股票(假設其他 400 股不是洗售交易)?不得不賣掉所有 500 股是一種恥辱,尤其是因為 400 股沒有被賣出,而是再次被重新購買,而且以非常低的價格購買。
(2) 我的經紀人告訴我,我今年的大部分洗銷業務已經被逆轉。這是否意味著無需擔心遞延損失?而且,重新購買這些股票並將其作為非清洗交易進行交易是否安全?
(3)如果你有收益,那麼這不是洗售……這是否意味著我可以在虧損的情況下進行 20 次洗售交易,最後一筆交易變成了收益,所以它消除了洗售?(我認為增加的成本基礎最終可能會成為虧損,即使我獲得了收益,因為如果股票交易以 20 美元/股開始,而當我最後一次清洗交易以 15 美元/股時 - 我買了最後一筆交易每股 14 美元並獲得了 1 美元的利潤——但仍然低於 20 美元,所以它仍然可能是虧損?)
(4) 我在網上看了一些影片和一些部落格文章,其中有人不允許損失(我假設這意味著將損失遞延到下一年),儘管他賠錢,但在當年造成了巨大的應稅收益. 這可能嗎?我是否應該確保我的洗售地塊在年底前結清?
感謝所有的幫助!
讓我們從簡單的開始。假設您只是日間交易 100 股。買入 100、賣出 100、買入 100 等等,您的賬戶中沒有其他頭寸。要進行洗售,您必須在實現損失之日前後的 60 天視窗內(前 30 天或後 30 天)購買替換股票。對於洗售,已實現的損失必須遞延,並將其添加到替換股份的成本基礎中。
在一年中的任何時候,如果您沒有頭寸並且直到 31 天后才交易該股票,則該交易序列的賬簿將被關閉。
這成為一個問題的地方是年底。如果您在年底有一個未平倉頭寸,並且附帶虛售損失,並且該頭寸延續到新的一年,則該損失必須推遲到下一個納稅年度。為避免這種情況,請在年底前關閉洗售頭寸,並且在 31 天內不要再次交易該股票。
順便說一句,當您虧本平倉時,稅法將交易視為發生在結算日期,因此請確保您的交易日期在同一日曆年內有足夠的時間進行結算。
這就是您的情況可能會變得複雜的地方。您擁有 500 股,您認為其中 400 股可長期持有。如果 400 股在另一個賬戶中,並且在購買日期後 60 天內沒有發生洗售,那麼就沒有問題。如果有洗售,則可能涉及部分或全部 400 股。
如果所有 500 股都在同一個賬戶中,那麼情況可能就不同了。當股票被出售時,經紀人預設為先進先出。在這種情況下,您在日內交易中賣出了所有 500 股。如果您指定要出售哪些股票,小心避免出售那 400 股,那麼您就很清楚了。
我不會假設給你洗售建議。洗售話題在這裡經常是一個爭論。我會建議兩件事。如果你相信你經紀人的賬目,那麼就接受他的建議,我今年的大部分虛假銷售已經被扭轉了。計劃 B 是購買一個質量稅計劃來處理這個問題,這樣您就可以驗證您的經紀人的建議以及混合 400 股長期股票的發行和您的日間交易。
雖然這不是您想要的答案,但如果洗售金額很小並且您支付了估計的稅款,那麼今年支付額外稅款並將結轉損失視為您第一季度的一部分並不是世界末日支付。
FWIW,這裡有一篇文章,提供了很多洗售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