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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付 2020 年 7 月 15 日到期的第一和第二季度預估稅款(表格 1040-ES)時,我應該在 irs.gov/payments 上支付 1 次還是 2 次?

  • July 11, 2020

我在https://www.irs.gov/businesses/small-businesses-self-employees/estimated-taxes上閱讀:

通常應在 4 月 15 日和 6 月 15 日到期的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預估稅款將與大多數其他聯邦所得稅截止日期一起推遲至 7 月 15 日。

在支付 2020 年 7 月 15 日到期的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估計稅款(表格 1040-ES)時,我應該在<https://www.irs.gov/payments>上支付 1 次還是 2 次?(兩個季度同時支付 1 次,而每個季度支付 1 次)

**TLDR:**您可能知道兩個納稅季度的收入/稅款是多少,我會在最早的時期應用兩個季度的稅款。每個季度一個都沒有錯。只要美國國稅局收到他們應得的款項,這才是最重要的。

我的理由是,任何超額估計付款都相當於將上一年的任何超額付款展期,並添加到您的稅號在 IRS 的信用額度中,並被未來每個季度的收入稅用完。

目標是在沒有罰款的情況下結束這一年(來自您的連結):

一般來說,如果扣除預扣稅和抵免後的稅款少於 1,000 美元,或者如果他們支付了當年至少 90% 的稅款,或者納稅申報表上顯示的稅款的 100%,大多數納稅人將避免這種處罰。上一年,以較小者為準。

當收入是可變的以在納稅年度結束時減少罰款時,對於個人而言,表格 2210用於申報何時收到此類收入,因此較早地為以後的不平衡收入申請稅款可以減少/取消罰款,在提前支付的費用。

從我作為個人納稅人填寫此表開始,我認為由於某種原因我少繳了一年,並且由於我沒有在納稅年度內平均支付估計,所以我需要填寫表格 2210 以減少罰款宣布收入何時到達。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27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