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投資和解時,應考慮哪些稅收影響?
讓我們假設有人從車禍(人身傷害)案件中獲得一次性賠償,並希望將其投資以獲得最大的長期回報。我們會說結算金額是 100,000 美元。我們將假設接收方對投資有深刻的理解,並最初計劃將大部分金額投入共同基金和免佣金 ETF。後者將用作每月自動提款的一部分,用於支付生活費用。偶爾進行重新分配交易以維持資產組合。
在確定該計劃的可行性時,為了最大限度地提高長期收益,需要對稅收進行哪些考慮?為了澄清這個問題,可能會起作用的事情可能是:
- 通過 Roth IRA 節省稅款
- 資本利得稅對再分配交易的影響
- ETF相對於其他投資選擇的稅收優勢
- 其他未知數
本質上,像許多人一樣,除了每月退休存款所需的基本知識外,我對投資的大部分稅法一無所知,並且不想在這個解決方案上犯錯誤。這個問題適用於美國稅法,特別是賓夕法尼亞州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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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用進一步的假設和限制來擴展上述問題:
- 初始投資為 100,000 美元,但未來更大的和解是可能的並且是預期的
- 未來無法合理預期其他收入來源
- 預計提款將小於升值
- 出於這個問題的目的,假設這筆錢將投資於股票、債券、ETF、共同基金或類似的
- 此人沒有其他投資賬戶
- 每年淨收入為/為 23,000 美元
- 投資者未婚,但與同居伴侶和孩子同住,可能有一天會結婚
好吧,這不是最好的情況。對不起你的朋友。
首先,ROTH 出局了,您需要賺取收入。其次,我認為在重新獲得收入之前,不應將重點放在退休計劃上。第三,這個人只是在一個不好的地方。
讓我們假設您可以找到一些非常好的共同基金,它們每年的回報率都是 10%。這個人頂多一年只能抽10K,不碰原則。在那個收入水平上,稅收並不是什麼大問題。不如生存。如果這個人對投資一無所知,他們就知道基金不是這樣運作的。他們可能會在三年內下跌 5%、5%、上漲約 40%,從而獲得平均 10% 的回報。這當然使事情更加複雜。
這個人(IMO)應該尋求開始不同的職業。可以解決此人在疼痛/殘疾方面的任何長期問題。這筆錢可用於培訓/教育,以使資金再次流動。這並不是說全部金額應該用於俄羅斯民間文學學士學位,而是一些最低限度的培訓,以獲得開始賺取真金白銀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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