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當一個商業實體離開一個州時,它是最終的回報嗎?

  • September 25, 2012

對於送出美國稅表 1065 的普通合夥企業,有一個用於最終申報的複選框,由於合夥企業持續到下一年,因此未選中該複選框。但是,加利福尼亞州的 565 表格也有相同的複選框。如果合夥企業已搬離州外,因此在加利福尼亞不再有業務,即使相應的聯邦申報表沒有選中該框,是否也應選中該框?

我不認為,因為合作夥伴關係可能會再次回到該州,因此考慮到這種可能性,它可能不是該州的最終回歸。

我懷疑您需要就此諮詢稅務專業人士。在紐約,即使您在合夥企業解散之前沒有在那裡開展業務,您也需要繼續送出申報表。但我不知道卡利是否有這樣的規則。我會懷疑,因為夥伴關係正在進行中,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您不打算在卡利開展進一步的業務,您也可以返回那裡(即使只是理論上)。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1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