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內交易和翻轉之間有什麼區別以及它們的稅收影響?
我今年最近開始交易,而且大部分時間只投資於我計劃保留一段時間的公司。我了解短期和長期頭寸之間的區別以及它們是如何徵稅的(無論如何大多數情況下),但我的問題是日內交易與翻轉有何不同?
我真的很想更多地參與並開始在短期內更頻繁地交易,以便現在嘗試賺錢而不是堅持更長的時間。我不想用保證金買進,我只是想買一隻看到潛在上升趨勢的股票,然後在我覺得它變得足夠熱可以賺錢的時候賣掉它。我了解到,當您在一天內買賣同一股票 3 次時,您被列為日內交易者,在連續 5 天的周期內持續 3 天。這是一個準確的定義,還是更接近的定義是在 5 天內買賣任何股票 3 次或更多次的人?
此外,就稅收而言,短期交易的最佳策略是什麼?是否有一個經驗法則是大多數人在出售之前應該在任何給定股票上賺多少錢(例如只有當你上漲 100% 或更多時才退出,這樣你就有更多的利潤然後你納稅?)。
現在我有一份全職工作,這只是我的一些額外現金的愛好,所以我只是從稅收的角度看這是否值得我花時間,或者我是否應該堅持做多頭寸。(我住在美國,很抱歉沒有早點說清楚。)
翻轉通常是指房地產交易:您購買房產,對其進行改進/翻新/修復并快速轉售。翻轉者和投資者之間的區別類似於交易者和投資者之間的區別,儘管稅法沒有明確提到房屋翻轉。
炒房收益可分為主動業務收益或被動活動收入,區別對待:被動收入在附表E和附表D,主動收入在附表C。被動和主動的區別是基於活動(除其他外,您在活動上花費的時間)。
交易收入同樣可以被視為被動(附表 D/E 處理)或主動(附表 C 處理)。以下是美國國稅局對交易者的評價:
如果您是證券交易員,從事為您自己的賬戶買賣證券的業務,則適用特殊規則。即使您不維護庫存並且沒有客戶,這也被視為一項業務。要從事證券交易商的業務,您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 您必須尋求從證券價格的日常市場變動中獲利,而不是從股息、利息或資本增值中獲利;
- 您的活動必須是實質性的;和
- 您必須連續、有規律地進行活動。
在確定您的活動是否為證券交易業務時,應考慮以下事實和情況:
- 證券買賣的典型持有期;
- 您一年中交易的頻率和金額;
- 您為謀生而從事活動的程度;和
- 您投入活動的時間量。
如果您的交易活動的性質不符合商業條件,您將被視為投資者…
在這種情況下,投資者是指被動收入待遇(附表 D/E)。但是,即使您的收入被認為是活躍的(附表 C),股票銷售收益也無需繳納自僱稅。
如您所見,沒有具體的定義,但事實和情況很重要。您可能會被 IRS 視為交易員,也可能不會。您可能希望被視為交易員(例如能夠進行盯市選舉),或者您可能不會。
您應該諮詢專業稅務顧問(在您所在州獲得執照的 EA/CPA)以獲取更多詳細資訊和建議。
翻轉是一個通用術語,指的是購買資產以在短時間內出售以獲取快速利潤。它最常用於短預售屋地產交易和在開始交易後不久出售 IPO 股票。您也可以將翻轉用於短期股票交易,但它不是特定的。它可以指持有股票幾分鐘或幾天。
日內交易是一個具體的描述。它是指在同一天內進行的往返。您買入證券並在同一天賣出部分或全部(或者您做空證券並在同一天買入部分或全部)。
如果您在 MARGIN 賬戶的連續五個工作日內進行 4 次或更多日間交易(期權和股票),則您被標記為模式日交易者,前提是當日交易次數超過客戶總交易活動的 6%同樣的五天時間。該規則於 2001 年實施。
PDT 必須在進行交易的任何一天保持至少 25,000 美元的淨值。它必須在當日交易之前在賬戶中。如果賬戶低於 25,000 美元,則在賬戶恢復到 25,000 美元的最低淨值水平之前,不允許 PDT 進行日間交易。
如果您有幸成為一名成功的日內交易者(很少有人這樣做),那麼請忽略稅收。你賺的錢越多,你一年的收入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