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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年收入 2 萬美元、22 歲並與父母同住,我的納稅情況如何?

  • December 19, 2017

我對送出納稅申報表時會發生什麼感到有點困惑。我聽說我的父母不能聲稱我是受撫養人,因為我一年的收入超過 6000 美元。如果我和他們住在一起並且大部分費用都由他們支付,情況會怎樣?在過去的一年裡,他們支付了超過 22,500 美元的大學學費。所以在紙面上,我不是受撫養人,但實際上,我和父母住在一起,大部分費用都由他們支付。如果我的收入不符合我作為受撫養人申報的資格,我應該預期多少納稅申報表?

已繳稅款:

美聯儲:2821 美元,州:780 美元

聲稱某人為受撫養人時,沒有純粹的收入要求 - 主要要求是您的父母需要為您提供一年以上的撫養費。由於他們支付了 22,000 美元的教育費用,而您只賺了 20,000 美元,因此他們肯定支付了您一半以上的支持(即使更少,他們也可以聲稱他們也提供住房和食物)

所以是的,他們可以聲稱您是受撫養人。

也就是說,主要區別在於您的個人免稅額(2017 年為 4,050 美元)將計入他們的收入而不是的收入。這對整個家庭來說可能是一個更好的交易,因為你的稅級可能會低於他們的,但那是你和他們之間的事。

我應該預期多少納稅申報表?

您需要完成完整的納稅申報表才能確定,但非常粗略的計算將是

 income                $20,000
- standard deduction    $ 6,350
-----------------------------
 taxable income        $13,650

 tax = 932 + 15% * (13,650 - 9,320)
     =               $1,581 
     - withholdings  $2,821
     = refund        $1,240 

如果聲稱自己是受撫養人而不是您的父母,您的應稅收入將減少 4,050 美元,給您額外的 607 美元退款 (4,050 * 15%)。

但是,由於您的父母提供了您的大部分支持,因此他們有權享受稅收減免是完全合理的。

您是否是受撫養人與您是否必須送出稅表是一個單獨的問題。

根據2016 年表格 1040 說明的第 17 頁,如果您是父母的孩子、未滿 24 歲且是學生,並且他們提供了超過 50% 的撫養費(生活費),則您可以被父母聲稱為受撫養人。還有其他可能影響依賴的因素,但似乎都不適用於您(孩子的非美國公民身份;孩子已婚;父母被聲稱為他人稅收的受撫養人)。

您很可能需要按照說明作為受撫養人報稅。看來您已經這樣做了,因為如果收入超過 6,300.00 美元,受撫養人必須報稅,而如果您是單身且獨立的,則需要至少賺取 10,350.00 美元才能報稅。

引用自:https://money.stackexchange.com/questions/88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