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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妻子的雇主不提供任何類型的產假,有哪些選擇?
最近我發現並不是所有的雇主都會提供產假。許多人會允許準媽媽離開一段時間,但這是無薪休假。
除了找一個更好的雇主換一份工作,或者丈夫換一份工作的明顯選擇之外,在這種情況下還有其他選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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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另一份涵蓋產假的工作將意味著暫停嬰兒計劃,直到合格期到來。
僅供參考:根據 1993 年的家庭病假法案 ( FMLA ),美國的大多數公司(小型公司除外)都需要給您產假。但是,他們不需要向您付款。如果她打算更換公司,您還應該了解此資格條件:
員工必須在該公司工作至少 12 個月。他們還必須在上一年工作至少 1,250 小時。
所以整個轉換工作計劃可能是一個非常糟糕的主意。你甚至可能失去你已經擁有的權利的能力。
此外,您可能很難找到一家自願支付產假的公司。即使他們這樣做了,我敢打賭,這些公司在僱傭孕婦並讓她們幾乎立即帶薪休假時有點猶豫。坦率地說,對雇主這樣做的想法對我來說似乎有點錯誤。
你們中的一個人將不得不找到一份工作並勉強湊合。這幾乎就是其他人顯然設法做的事情。
短期傷殘保險通常會覆蓋 6 個月工資的 40-60%。
看看雇主是否提供殘疾計劃,或與管理層討論引入像 Aflac 或 Unum 這樣以很少或不支付雇主費用提供這些福利的公司。